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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业主可以“索要”一笔钱!内行:很担心有人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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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4 13: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年开始,业主可以“领取”一笔现金,不少人已享受福利,别错过。

在人们的心目中,物业公司是“累赘”一样的存在,很多人经常发出这样的感叹“小区物业为啥要存在,能取消吗?”其实这并不是一个问题,正所谓存在即为合理,一方面现代化的小区确实需要有人打理;另一方面小区面貌也是城市形象的大事。现在很多小区物业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在利益和服务二者关系中,利字当头、忽视了服务质量,所以才导致不少业主心里的不痛快。

在西方欧美国家,物业发展已有上百年历史,行业规范已经非常成熟,所以我们几乎没听说有啥大的问题。但是在我国,物业发展也才20多年时间,是随着高楼大厦的兴起而引入的,在多层住宅的年代,小区物业尚未出现。所以,中国的物业服务行业其实是一个新兴行业,各项制度规范的健全仍然需要时日。



在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中,无非是就是“钱”和“服务”的平衡关系,现有的大多数物业公司把钱放在首位,把“服务”抛诸脑后,所以才引起了购房者们的不满。物业公司给人的感觉是,在收取物业费的时候非常积极,如果不缴纳物业费,不用几个月就会诉诸法庭,属于非常强势的一方。而对于业主们反馈的各项生活问题,则拖拖拉拉、消极怠慢、能不解决就不解决,成为了最被吐槽之处。

笔者就曾遭遇过这种尴尬,在2017年购置一套期房,在交房验收时发现了两大问题:入户门已经破损不堪、室内墙壁水泥浆太稀所以黏性不够。房产商和物业公司验收人员表示会进行解决。但是解决路程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谁能想到在笔者不下于50个电话催促、在时隔8个月之后,仍然不见解决的动静,无奈之下进行了相应投诉,这才得以圆满解决。



现代公寓住宅楼

其实,这并不是个例,物业公司给业主解决问题,要么需要耗费精力、要么需要耗费一定的金钱,所以能不解决就不给解决成为了最常见的做法。现在的小区物业大都采用公司制运营,作为一家企业,维持利润水平是最核心的使命,所以在钱的面前,服务自然被无情抛弃。数据统计,我国的物业公司大大小小有几十万家,90%以上的是开发商自建物业,因为物业费这块肥肉谁也不忍心丢掉,而在这些物业公司中,能凭借服务著称并且上市的,恒河沙数、寥寥无几。

这不,前几日一则“给业主发20万现金”的新闻让不少业主感觉到“春风拂来”。根据大河网新闻《壕!小区业委会要拿20万给业主“发红包”》报到,郑州某小区业委会要给业主发放现金,总金额大致有20万元,为了让大家分配的开心和公平合理,所以采取了业主们共同投票的方式进行选择。



据说,这是这个小区今年小区所有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的广告其他经营收入,这部分经营收入拿出来进行业主们分配。例如电梯广告收入、小区的门口广告收入、灯箱广告收入等,加起来足足20多万元,看起来不是一个小数据。

在现代化的商品房小区里,都配置有独一无二的物业公司,业主们买房之后居住,日常生活中,只有给物业公司交钱的份,根本就没有听说哪个小区竟然会给业主们发放钱。这种稀奇事儿,出现的还真不多。这个小区的业委会表示“这部分钱其实不算多,但是这是所有业主应该有的权利,大家都拥有公共区域,所以享受公共区域的收益分享权益,账目做到公开公正,给业主发红包。”



正如前边所说,这部分收益来自于小区公共面积部分的经营广告和其他收入。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区域算作是公共区域、归业主所有呢?很多人其实不知。根据我国最新的《物权法》规定,在建筑区划内的城镇公共道路、公共绿地和属于个人的之外,其他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使用的房子,都属于小区公共区域,所有权属业主们共同所有。





根据谁拥有,谁受益的原则,《物权法》规定,专属区域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归属该区域的所有人享有;公共区域的所有权和经营收益享有权归属大家共同所有。所以,上述小区发放的20万元“大红包”就来自于这些区域的经营收益。在全国任何城市的每一个小区中,都存在这样的公共区域面积和经营收益,只不过由于小区没有业委会,这部分收益直接被物业公司悄悄拿走了,没有告知业主而已。
新规下,业主可以“索要”一笔钱!内行:很担心有人不知道!


那么,究竟怎么样才能获得这笔本该就属于业主们自己的现金收益呢?说起来麻烦,但是也很简单,首要的前提是小区需要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法定的小区业主的有效身份,可以代表全体业主进行各项权益执行。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可以对原有的物业公司进行评估,可以要求整改、可以进行解聘然后引入新的物业公司,也可以对小区的公共区域进行营收管理并且获得经营收益,每年都可以获得这笔钱了。









不过,内行表示,很担心不少人仍然不知道这一点。这也是当下很多小区最大的问题点,一方面感觉物业公司“管理过头”,另一方面业务却疏于小区打理,或者说根本没时间、没精力来成立业委会,这是阻碍小区服务提升最大的绊脚石,其实不是物业服务不好,而是业主监督不到位,而业主监督不能个体进行,需要业委会代表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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