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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集中供热用户:
根据康县2024年冬季城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2024年冬季供热取暖费由康县恒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收取,按照先交费后用热的原则,定于2024年10月15日起开始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及地点
1、10月15日至11月30日,在政务大厅一楼供热收费窗口缴费;
2、12月1日起在康县城投公司(康县城关镇斜对面交通执法大队四楼)缴费。
3、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二、缴费方式
现金、窗口扫码或银行账户缴费。
三、缴费依据及标准
缴费依据:以2023年度缴费清单(建档立卡)为依据,未进入清单的视为新增用户,需重新申报备案。
缴费标准:居民为22.4元/平方米·供暖季、非居民为32元/平方米·供暖季,按建筑面积计算。
四、联系人
豆 敏 联系电话:15193988072
吴 佩 联系电话:18194462448
苟亚超 联系电话:13919552251
固定电话:0939-5932560
五、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康县恒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号码:61012900900008049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县支行
特此公告
康县恒暖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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