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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缴费勿超5000元 广东推进“先上课后付费”,呼吁家长理性选择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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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5 20: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新闻网2024年1月14日讯(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粤教宣)1月11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寒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信中提到,当前,广东省在积极推动“先上课,后付费”和“数字人民币”支付收费模式。建议家长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优先选择采用以上两种收费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便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信中呼吁家长朋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要盲目报班,在孩子感兴趣的前提下选择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促进孩子全面健康发展。同时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时间,给孩子留下充足的休息时间,让孩子充分享受假期的乐趣,确保孩子能以饱满的活力迎接春季学期新的挑战。

在选择培训机构上,家长应第一时间主动查看机构是否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持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是否可以通过国家平台(全称: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s://xwpx.eduyun.cn/)查询机构信息,不要选择安全、师资等方面缺乏保障的无证机构,拒绝参加以托管、研学、夏令营及“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各种变相违规学科类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组织的学科类培训。

为了保障财产安全,建议家长们不要轻易相信商家无依据的推销话术,不要以任何形式一次性向机构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要超过5000元。孩子确需参加校外培训时,建议家长一定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妥善保管合同,以便在发生纠纷时合法维权。在缴费前,建议确认收款方公司名称与培训合同、机构证照上的名称一致,不要转账给个人账户。家长如遇到纠纷,首先与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请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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