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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街道办和下属鹏翠社区心怡花园居代业,主要存在如下严重问题:
以街道办和居代业为首的相关责任人,无组织无纪律,违反国家基层治理的方针政策,在心怡花园居代业期间:
1、插手阻挠心怡花园业委会换届,不顾民意,强制安插原街道工作人员参于,导致小区民怨沸腾,致使心怡花园长期无法正常成立业委会;
2、阻挠心怡花园老旧监控系统和门禁更换,致使小区监控与门禁长期瘫痪。与原城建相关人员,哄抬维修费用,疑似存在利益寻租。
3、与心怡开发商城建集团勾结,指使城建安插在小区的人员在小区制造群众矛盾,不断的制造法律诉讼纠纷,浪费小区宝贵的共有资金去处理打官司。
4、为城建集团下属公司城建明园做保护伞,在明知心怡花园业主公共物业受到不法侵占的情况下,默许城建集团以城建明园公司的明义,非法胁迫租赁心怡花园共有公共物业的租户签订租赁协议,致使属于心怡花园全体业主的权益蒙受重大损失达三年之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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