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吴先生(化名)因醉酒坐车回家后,不慎遗失妻子在结婚纪念日所赠送的价值数万余元的名贵手表,遂急忙前往翠香派出所报警求助。
事发当日,吴先生与朋友推杯换盏相谈甚欢,就多喝了几杯。饭后朋友们也贴心地将醉酒的吴先生送上了车,吴先生平安回家酒醒后,却惊出一身冷汗。手腕上的名贵手表不翼而飞,苦思冥想也没有任何印象丢在何处。
民警了解情况后,首先联系了出租车司机,但得到的是否定答复。民警只能通过吴先生酒后行动路线逐一排查。经过调取周围治安监控画面得知,吴先生的手表在上车之前由于表带断裂掉在了路边,吴先生上车回家后,手表被路过此处的路人黄先生(化名)拾获。
7月19日,民警联系上了黄先生,并向其说明了失物归还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说明了手表对于吴先生的特殊意义。黄先生听后第二日便前往翠香派出所归还了吴先生的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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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来源|珠海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