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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3年7月21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7月20日,记者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加快推进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根据《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第三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8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进行申报。
本次征集的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包括区域、园区、社区、校园、建筑、企业六大类型。试点项目需具备较大的减排潜力或较好的低碳基础,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其中,近零碳排放区域试点申报主体为城区、新区或重点片区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域规模较大的,可将其部分区域作为申报试点范围;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申报主体为园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关管理单位;近零碳排放社区试点申报主体为社区对应的街道办事处、开发商或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近零碳排放校园试点申报主体为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等;近零碳排放建筑试点申报主体为建筑项目开发商、业主或运营管理单位;近零碳排放企业试点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记者了解到,2021年底,深圳发布《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启动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试点启动以来,深圳涌现出一批近零碳试点实践案例,推动了深圳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目前,深圳第一批、第二批共有56个近零碳排放区建设顺利推进。其中,区域类2个,园区类9个,社区类4个,校园类12个,建筑类19个,企业类10个。经初步测算,深圳两批试点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可降低约43%的碳排放量,节能降碳成效显著。 来源:深圳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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