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一线生活-深圳论坛
关注我们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手机扫描直接访问

村领导自定“规矩”,村民安置建房“不翼而飞”

0
回复
152
查看
[复制链接]

135

主题

135

帖子

571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571
发表于 2022-11-10 13: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叫陆析彪家住杭州市上城区九堡街道九堡社区,自2010年九堡村拆复建项目开始,我们一家便遭遇了不公的安置待遇导致我儿子陆某杰至今未得到自己应有的安置宅基建房现特写此文请求相关部门调查还我们公道
事件经由如下
1996我与前妻徐某娟离婚,后我抚育陆某杰至1997年底1998年开始前妻抚养陆某杰至成人,但在此期间陆某杰一直跟随我一起生活。
200212我申请旧房拆除重新建新房,当时户内有五人分别为陆某贤、沈某文、陆某彪、沈某芬、陆某杰房屋最终于2003年在九堡村四区16号整体建成。
2010430日,长子陆某杰因已年满18周岁,便向法院诉讼析产分家,法院最终立案通过诉求,判决房屋西面的一二三层为陆某杰所有,中间与东面为陆某贤、陆某彪、沈某芬所有
20106我区块被纳入拆迁范围由于此前我与长子陆某杰已通过法院分家立案于是我们与安置工作组沟通补偿2户房屋待工作组了解情况后,最终决定一户赔偿二户标准建房我们双方达成一致后于18日签订协议。
201115日定户抽签时,村委领导要我们先抽一户,另一户择日抽户,为配合工作,我便同意了他们的要求本以为很快可以再去抽取长子陆某杰的安置宅基建房,结果村委却突然无缘由的变了卦在接下来的两年内我们在村镇数次反映情况以求解决安置问题可最终却只得到了一份敷衍了事的“假材料”为了不给长子陆某杰分配安置建房村长称年满19周岁才可享受安置建房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安置房的情况为: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辖区户口,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拆迁时现居的房屋为申请人所有;而我儿子各项情况均已满足,相关政策也并没有未满19周岁不予分安置建房的条款。反观九堡村分安置建房时,一区、二区、三区的农户中有俩男孩的都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与我儿子年龄相同的情况下都分户建了房屋,唯独我的俩个儿子不让建房
20171123日,九堡村以会议方式决定我长子陆某杰的安置建房事宜会上村内领导毫无理由的拒绝陆某杰建房,后我要求他们说明拒绝的根据但却一直对我的诉求不予理会
20171220日,各组支部、男女组长再次就此问题开会,多位组长问村委领导关于19周岁安置建房门槛的政策来由村委领导都不予作答
无奈之下我只得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却根据此前村委会出具的“虚假材料”进行判决最后不支持我诉求,我对法院没有查明假材料真相的判决,表示不服。
现我特写此文请求相关部门能重视,能帮我们妥善解决问题。
本文转载自:https://mbd.baidu.com/newspage/data/landingshare?preview=1&pageType=1&isBdboxFrom=1&context=%7B%22nid%22%3A%22news_8968819710416959433%22%2C%22sourceFrom%22%3A%22bjh%22%7D,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免费联系电话

400-8855-271

客服QQ:2524604571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8:00-23:30

关注我们
  • 关注官方微信

  • 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