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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旗公安局依法打击处理一名网上散布谣言人员
9月1日,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接到上级部门下发的核查信息:8月30日19时46分,一网民在微信群内转发一段一辆救护车驶离一座学校门口的视频,并发布语音信息称,“通辽某学校不让学生出去,导致一名五年级学生跳楼”。经核查,该视频转发者真实姓名乌某,女,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绍根镇。
2020年9月1日,阿旗公安局将此人传唤至公安局办案中心,经询问,乌某承认在4个微信群内转发了该视频,造成了不良影响。后经办案人员进一步调查,该视频与事实不符。
阿旗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乌某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未经核实的视频、信息,不要随意转发扩散,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以身试法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编辑:刁建伟 姚丽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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