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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0月25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周雨萌)记者10月25日获悉,深圳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推出了“深圳市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包含住院医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三大保障,参保对象主要为全市16-60周岁、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其中,“住院医疗互助计划”保障因病住院治疗的费用,以两次申领为限,最高可申领32.33万元;“重大疾病互助计划”保障涵盖各类重疾,保障额度最高为32.5万元;“意外伤害互助计划”全面覆盖因意外导致的风险,保障最高达47.4万元。此外,参加“住院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在职职工,需正常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障计划有无医保的在职职工都可参加。
据介绍,互助保障活动既不是社保,也不是商保,它是面向深圳广大在职职工的互助互济活动,致力于保障一线职工,让职工花钱少、保障多、聚小钱办大事,减轻因疾病和意外带来的经济负担。
专家表示,“深圳市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不以营利为目的,结余资金采取救助帮扶、健康管理等多种方式继续开展会员服务,彰显公益性互助性特色;它是国家社会保障的有益补充,是工会服务职工的有力抓手,是职工抵御风险的有效屏障。
该计划通过基层工会(单位)集体参保,管理规范,手续简便,给付及时。参加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费,按规定可从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个人缴费等多渠道筹集。如是企业出资,根据财税〔2009〕27号文件规定,参保费在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在税前扣除。
2016年12月,深圳市总工会成立深圳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专责运营管理全市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截至2022年8月,深圳市在职职工参加互助保障计划人数为288万人次,给付互助金9700万元。来源:深圳特区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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