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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纪委、市委宣传部、通辽广播电视台的安排,2020年10月30日《行风热线》的上线单位是通辽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子波,产业科科长王玉龙、社扶科科长柳玉泉走进直播间,就脱贫攻坚成果、产业扶贫、京蒙扶贫协作、消费扶贫等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
市民咨询:农村家庭困难户想创业搞养殖牲畜,是否有扶助创业资金?扶助资金能申请多少呢?
答:如果是建档立卡户或是边缘户,可以得到政策扶持,如果需要贷款,且征信和年龄没问题,可以申请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有贷款意愿,有必要的技能素质和一定的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产业等脱贫项目。三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且通过银行评级授信。小额信贷额度3-5万元。
市民咨询:贫困户脱贫后还能继续享受相关政策吗?
答:“脱贫不脱策”国家扶贫办对贫困户脱贫后的政策有明确的要求,就是说脱贫后继续享受产业帮扶、健康扶贫、教育扶贫、金融扶贫、住房保障、民政兜底保障等以前享受的所有扶贫政策。另外,为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自治区先后下发了《防返贫致贫指导意见》《防返贫致贫八项措施》,通辽市根据自身实际也先后制定下发了《通辽市防返贫致贫实施意见》《关于做好防返贫致贫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上几个文件对脱贫不稳定户和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6000元或因灾、因病等开支较大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如何监测和帮扶提出了具体要求。阐明了谁监测、怎么监测、怎么帮扶。特别是对还不是贫困户,但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明确提出了公益岗位、务工培训、小额信贷、大病救助等四项帮扶措施。通过以上政策的实施,守住了返贫的底线,消除了致贫的风险。
市民咨询:消费扶贫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开展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答: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实施消费扶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扩大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今年来我们加大消费扶贫工作力度,突出抓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据线上线下畅通销售渠道。主要是依托京东商城建“通辽扶贫馆”;在邮乐网建消费扶贫产品专区,依托邮乐网在建线下扶贫助农馆;建立通辽市机场线下扶贫产品展示馆;推进与国家832平台、平安保险、农行等企业线上平台合作对接,宣传推广扶贫产品,助力消费扶贫。
二是消费扶贫产品进京方面。在国美集团北京分公司开设“内蒙古通辽市-国美扶贫爱心超市”,在北京城乡一一八生活汇超市设通辽市扶贫产品专营店,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市场。
三是加强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目前,已认定扶贫产品企业57个、认定扶贫产品307种;正在组织申报扶贫产品认定企业1家、4种产品,认定扶贫产品企业销售额达18.78亿元。
市民咨询:扶贫产品认定的标准和程序是什么?
答:扶贫产品认定的标准:一是符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符合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对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市场主体给予优先支持。二是在申报旗县区进行工商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制定详细带贫减贫计划和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有效,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扶贫产品认定的程序是:
首先,旗县区审核。有意愿申请扶贫产品认定的企业、合作社,自愿向旗县扶贫办提出认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下列资料:(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带贫减贫情况介绍。(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有关部门核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情况(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的购销合同或劳务用工合同的复印件等)。(5)扶贫产品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及复印件。(6)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7)扶贫产品带动贫困户信息表。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逐一确认,并统一在旗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另外,还要通过盟市复核、自治区认定和国务院扶贫办进行汇总并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所属品类、生产单位、带贫成效、认定单位等。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全国扶贫产品名录》并在中国社会扶贫网公布。
市民咨询: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享受扶贫小额信贷贷款的贫困户明后两年是否仍能享受贴息?
答: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脱贫攻坚期内(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是保持不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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