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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没良心”子女,“侵占”古稀继母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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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4 11: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威海的吴某和岳某在人生的黄昏走到一起,相处一段时间后决定相互照顾、共度余生,并BL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生活幸福。两人相濡以沫10多年,期间吴某退休金工资卡一直由岳某管理,用于双方生活开支。直到2018年11月,吴某在路上摔倒后入院,因岳某已80高龄,无法照料,便由吴某子女照料,之后吴某子女擅自将父亲退休卡挂失BL新存折来解决医疗费用,实际吴某为退休公职人员,医疗费用是免费的。后岳某无生活来源,便将吴某子女诉至法院,在法院金牌调解员徐某调解下多方签下了调解协议,协议规定将退休卡归还继母岳某,岳某每月将吴某退休金中的55%支付给吴某子女进行支付医疗费用,因考虑到吴某身体及年龄情况,若有不测,后续吴某的抚恤金归岳某所得。吴某后事由其子女负责,丧葬费归其子女所得。多方确认无误后,便签署了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存档一份。
此后吴某子女不顾岳某劝阻,执意为吴某BL了出院手续,并转入疗养院生活。在此期间吴某也手写了书面材料,表示想回家静养由岳某照料生活起居。并明确表示抚恤金等费用归岳某所得,用于岳某的生活。吴某子女拿走了吴某的手机,使吴某与外界无法联系。
吴某在2022年1月去世,吴某子女未通知岳某BL了吴某后事,随后吴某子女私自领取了丧葬费和抚恤金。
本以为在法院的调解下签订协议,后续问题本应顺利解决,可两名子女却无视协议侵占了抚恤金。
随后因抚恤金问题,岳某提起了诉讼,可是判决结果却不尽人意,明明已经由法院组织调解并签署了协议,并且在法院存档了。为何协议成为了无效协议。
诉讼期间岳某开始寻找当时的金牌调解员徐某,一审之时,由于调解员已退休,未能联系到调解员。二审时,多方打听之下终于联系到了调解员,调解员徐某愿意出庭作证,第一次开庭之时,由于对方律师阻止,调解员未能出庭作证。第二次开庭之时,对方依然阻止调解员出庭,法官助理同意了调解员出庭作证,可是后续却未能采纳调解协议。认为该调解协议为孤证,不予认可。而吴某子女出示的吴某医疗证据中的出院记录也含有错误,岳某认为有“伪造”的嫌疑。然而法院却将抚恤金的大部分判给了吴某子女,对于该判决结果,岳某实在无法接受。法院组织的调解协议,却又不被法院认可。是否太过儿戏呢?
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其中涵盖了父母百年之后妥善BL安葬事宜。因此,吴某子女对自己的父亲进行安葬不仅是人之常情,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岳某系吴某的现任配偶,因其已80多岁高龄,也没有经济收入,并且吴某明确说明抚恤金由岳某所得,并签署了多方协议。可吴某子女却将父亲留给岳某的抚恤金“据为己有”,实在令人愤慨。
侵占抚恤金整个事情的经过被法院金牌调解员徐某全程参与,并且在二审中为岳某做了证人,根据徐某的证言“早在签订协议时吴某子女与岳某已经约定,如吴某去世,抚恤金给继母岳某医养。”这是证人的证言,也是调解员全程目睹的过程。可在审判中无视事实和铁的证据,无视参与案件调解员的证词,肆意掩饰吴某子女侵占抚恤金的事实。岳某认为,相关判决有违公正。
望相关部门给予协调解决为盼,能妥善解决岳某反映的抚恤金被“侵占”问题,还将继续跟进了解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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