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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钱反倒成了“大爷”?借钱包二奶还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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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1 10: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例分析: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案号:(2022)赣1002民初2583号
20226月13日上午9:00,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就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开庭。然而,这起经济纠纷案件中,牵扯出了一起刑事案件:其中的一位被告人存在重婚行为!这让原告李先生出奇地愤怒:你这借钱不还,竟然还重婚生子、包二奶!
欠钱不还钱,烂账成“大爷”
    这起案件中的原告李先生与李某华存在经济纠纷。李先生说,李某华曾向其借款,但是一直未进行还款。无奈之下,李先生欲将这个李某华告上了法庭,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债务的性质难以确定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推断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李先生与律师进行相关证据搜集整理时发现,这个李某华存在重婚行为。于是,李先生将李某华、李某华原配妻子陈某英、李某华重婚妻子孙某玲三人一起告上了法庭。
多项证据证明重婚事实,被告拒不承认?
   根据夫妻共同债务有关法律规定,李先生一方主张:该案件为民间借贷纠纷;通过有关证据证明李某华与陈某英、孙某玲之间在李先生主张发生债务期间共同存在婚姻关系,因此李某华三人均因承担连带还款义务。李先生一方也提供了支持其观点的证据,包括但不限制于: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和民政局出示的证明。 一审开庭中,孙某玲、陈某英均未出席。李某华由律师代理。李某华一方对李先生一方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无异议,但是并不认可这个信息。因为证据上的关于李某华的信息不一样(身份证号码不同)。且李某华一方主张:李先生向李某华的转款并非是出借款项,而是两方之间的经济往来。李先生一方提供了:银行流水信息(2001年 1 月16日开始至2013年向李某华及李某华配偶转账的流水)、结婚信息等证据。
据一审开庭笔录显示,在李某华代理律师提供证据后,原告代理律师质问:在2010年~2013年期间,你方是否与被3(孙某玲)、被告2(陈某英)共同建立了婚姻关系?被告1(李某华)代理律师答:2009年被告1(李某华)与被告3(孙某玲)BL结婚无异议,被告1与被告3(孙某玲)2014年2月14日BL离婚登记。最后,因孙某玲、陈某英二人缺席未参与诉讼,无法进行调解。法官宣布闭庭,择日宣判。
简单整理一下,李先生一方主张的李某华的“夫妻关系”:陈某英,原配,生育两个孩子 2003年结婚至今;孙某玲,重婚,生育一个儿子,2009结婚,2014年离婚。李某华与孙某玲结婚时有两个不同年龄的身份证,与重婚妻子BL离婚后,于2017年注销与其登记结婚时使用的身份证。李某华两次登记结婚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不一样,但是根据有关派出所和民政局出示的两个结婚证照片可以证实为同一人。据李先生掌握的信息说明:李某华还与一名名为娇娇(化名)的女子办有结婚酒席,虽未BL结婚证,但二人生育一儿子,存在事实婚姻。
该事件中被告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若情况属实,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则李某华三人,甚至包括名为娇娇的女人,四人涉嫌存在违法犯罪行为,隶属刑事案件。但李某华、孙某玲、陈某英三人的关系也关系到李先生的债务偿还人界定,还是希望相关部门在案件审理时能够查清事实、界定关系、判定李先生与李某华之间经济纠纷的性质,依法维护案件涉及人员的合法权益。
本文转载自: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133432016246260237/,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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