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湖南省株洲市尹先生是一名从业二十余年的公职执行人员,在经办伍某吸d案后被翻案获徇私枉法z名,入Y11个月。尹先生在JC职业生涯中多次荣立三等功,连续多年被地区机关系统评为“德、能、勤、绩”先进个人,是深受好评的优秀民j和D员,职业生涯中获得许多荣誉证书,大学文凭,尹先生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个人品德等方面经受了时间和组织考验。 2014年7月机关在办理Xd人员伍某案件时,尹先生是经办人之一,受领导安排侦查并按法律程序上报芦淞有关部门批捕科和起诉科,芦淞部门机关侦查起诉到f院开庭审理,于2014年7月对伍某判处有期徒刑四个月。伍某自己出来后反口且联合社会上自己一帮人再次作证自己无罪,而株洲市芦淞有关部门、f院认定尹先生在案件中有徇私枉法行为,判处尹先生有期十一个月。 尹先生认为自己承受了莫大的冤屈,尹先生及辩护人不断收集证据以证自己清白。尹先生认为徇私枉法案中犯罪材料涉嫌存在不符合事实、证据不足,存在不按法律程序超期等不符合程序行为。法方还未做出审理,X院就在将尹先生案的材料公布于众,给F院政界施加压力。在办理伍某案时多位政干及领导参与,为何最后只追究尹先生的责任?F院在认定XD人员伍某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份才判的,为何他出来后反口又认定他无罪? 令人感到非常诧异的是,办理尹先生徇私枉法案的株洲有关部门领导陈某被查出从2013年至2021年,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红包礼金57.6万元,违规收受茅台酒84瓶。陈X力还存在其他严重w纪w法问题。2021年12月,陈自力被开除D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相关机关依法处理。其中有多少案情被陈自力的违法犯罪行为而蒙受冤屈?其在办理尹先生案时是否也有相关因关联利益关系的犯罪行为?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机关承担的执法任务大量增加,特别是基层一线执行人员,不计其数的工作和勤务一个接一个,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承载了巨大的生理和心理压力,以牺牲健康换取社会安定。“他们”也是一个高危职业,很多时候是行走于“刀尖”之上,冲锋于“水火”之中,稍有闪失,便是生离死别。正是他们的朴实与坚定,为社会奠定了和谐稳定的基石。一个正确与否的判决,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命运,而是可能动摇JC抑或SF工作人员整支队伍的从业信心。 经尹先生调查后认为有以下几点明显不符合相关规定: 1.违背程序推迟审理. 2.违规执意进行风险逮捕 3.未经审判就宣布有罪 4.干扰办案,施压引导。 尹先生一直向多方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希望能洗刷冤屈,多年以来始终未得到解决。多年兢兢业业的工作一朝被否定,亲人朋友的不理解导致尹先生妻离子散。 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人为干扰,蓄意整人,有错必纠,不让一个好人蒙冤,不放过一个害群之马。 本文转载自: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813921096958492,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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