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100人第七期(二):病毒教材是否涉及刑事犯罪? 全文约1162字,预计阅读需要3分钟。 正文: 主持嘉宾:这一次的病毒教材事件,是教材病了?还是人的思想病了?结合当下热的发烫的疫情话题,我们不得不再次发问:“是谁?想让我们的后代成为最后一代?”教育的病毒,如果是人为制造的话,那么,这个病毒是否可以用法律手段进行清零呢?中国律师100人公益视频节目,今天继续邀请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秘书长朱崇坤先生,给我们进行法律解读。 朱崇坤先生:对于刑事责任呢?由于性质严重并且责任复杂,下面我们单独进行分析。首先来看一看,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如何确定,通观当前各种的声音,要求严惩的声音不断,有人提出对责任人要判处死刑。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原则是罪行法定,也就是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追究此类刑事责任,我浏览了一下刑法分则的相关的规定,认为下列的相关罪名值得大家研讨: 第一个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建议相关的部门对于图书插图的内容进行认真的分析,做出定性,认定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具有颠覆国家政权的要件。如果具备,那么可以追责。 第二个就是建议间谍罪,建议相关部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认真的调查,看看他的行为是否受境外相关势力的指使,是否存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如果调查属实,建议追究这个责任。 第三个就是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那么本次事件的插图当中,涉嫌对国旗形象的丑化,教材作为公开发行的图书,并且发行量巨大。本人认为,可以追究绘制者的这项责任。 第四个刑事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本次事件当中的插图出现的小朋友袭胸、扯裙、性器官走光等相关的内容,这算不算淫秽物品呢?根据相关媒体报道,绘制者自己本人也承认,自己在打擦边球,那么此类内容算不算淫秽物品需要办案机关进行认定,刑法界都在强调刑法的谦抑性。但是本人认为在涉及教育育人的问题上,刑法可以严格一些。 主持嘉宾:病毒教材体现的是在教书育人方面社会责任严重的缺失,其实除了课堂教材之外,包括儿童读物在内的诸多需要进行艺术呈现的作品,大多都存在审美下滑,粗制滥造等等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相比改革开放之初那种清新洒脱、积极向上、春意盎然的风格,更是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我们要弱弱地问一句,这是为什么?什么样的教材才是我们心中希望的样子,我们不妨回顾百年前民国绘本的那种风格,大家会发现,那种儒雅仁和、雄浑高远的风格与当今的病毒教材简直是高下立判,这其中的原因当然并非一人一时之兴起所为,而这是一个系统化的非常复杂的过程。 那么我们禁不住要再问一次,这又是为什么?(完) 本期思考: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根源便是子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无后”也可以解释为“无礼的后代”,言外之意说的是,一个人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千万别做殃及后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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