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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楼市新政:放宽多孩家庭限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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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 08: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证网讯(记者 董添)5月31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100万元/户。有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鄞州区(简称“市四区”)已有2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有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二孩三孩家庭,在市四区已有1套住房的,可以在限购区域再购买1套商品住房。

《通知》明确,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保障市场有效供给。坚持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根据供需关系,实施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差别化供应调节,保持合理房地价差,合理统筹优化商住配建比例。优化预售条件,保障市场供应。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对于拟售商品房全部为商业办公用途商品房的项目或批次,属地住建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企业的申请,灵活掌握拟售项目或批次的预售规模,不受每批次最低2万平方米的限制。

帮扶企业纾困减负,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方面,《通知》明确,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前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普通商品住宅地块,实施意向预申请的,剩余出让金按照意向预申请相关要求缴纳;不实施意向预申请的,剩余出让金可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纳。2022年度完成土地出让的商品住宅项目,钢结构建筑占比指标实行全市统筹,原则上钢结构建筑占比指标优先分摊至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加快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的审批、发放。

《通知》明确,持续开展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加强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实现涉房风险闭环管理;加大涉险项目房企解困帮扶,鼓励国有企业参与项目重组,盘活项目;规范房地产企业市场行为,打击涉房虚假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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