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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网评:发朋友圈羡慕“按时发工资”被开除,“职场霸权”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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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4 09: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都市时报《奇点财经》报道,4月21日,河南商丘的张女士在网上发文称,自己发了条朋友圈“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同事评论“我也羡慕”,两人竟被一起开除。其所在的康宁医养中心开除通报内容显示:“两名医务工作人员私自在朋友圈乱发,对公司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工资结清,予以开除。”

荒唐的开除理由引发网友热议,冲上了热搜,有网友评价该涉事企业“强横还玻璃心”,也有网友急着给当事人支招维权。戳中网友愤怒神经的,除了一纸通报的无理和荒唐,还有康宁医养中心有关人员傲慢的回应,称“拖欠工资属于公司正常现象”。

如果张女士的发帖内容属实,一方面,拖欠工资的行为显然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另一方面,朋友圈的一句“我真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是私域空间的情感表达,没有妨害公序良俗,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顶多只是让当事企业读到了“含沙射影”般的冒犯,而这竟然能以“在朋友圈私自乱发”被写进企业的“通报”里。可以说是“一言不合”就开除,让人感受到的是明目张胆的“恶意开除”,是赤裸裸的“职场霸权”。

目前,河南睢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对此事展开调查。相信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面前,违法行为无处遁形,事情的原委也会更加清晰。

然而,更值得关注和反思的,是网友在该事件出现时的强烈反应和共情,这是来自打工人的共鸣,打工人在“职场霸权”前的弱势、企业在就业市场上的强势一览无余。企业管理者对《劳动法》的公然漠视,并不是孤立。在搜索引擎上搜“开除”,就能看到各种“恶意开除”的奇葩理由,“女子在工作群内点了个赞,第二天就被开除”“因深夜十分钟内没回工作微信,怀孕职工被辞退”“女大学生入职后向主管打听工资,隔天被开除”“疫情期间封控在家无法准时到岗竟遭辞退”……千奇百怪的“恶意开除”下,是千篇一律的傲慢姿态,或缺乏法律常识,或拿捏了大多数打工人的敢怒不敢言。

网友的强烈反应和共情让我们看到了打工人的难,难在宁愿选择朋友圈发发牢骚、碎碎念,也没有用法维权的勇气,因为对于打工人而言,用人单位在后续工资发放、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在鼓励大家学法、了解法、勇于用法的同时,确保程序和细节上的充分考量,才能真正解决打工人在维权时的后顾之忧。

疫情之下,无论是企业还是“打工人”都在面临着经营、工作和生活的考验。如果不是单方面理所当然的拖欠,而是多一点主动解释和相互理解,多一点及时的沟通和应有的共情,也许就不会出现朋友圈的“羡慕人家按时发工资”,而是成为那个被羡慕的“别人家单位”。

“恶意开除”“职场霸权”只会寒了打工人的心,结果是朋友圈“部分人不可见”,是失去了摊开的手掌、敞开的心扉,让沟通鸿沟越拉越大,最后彻底关上信任的大门。用人单位与员工不是海上的狂风与小船,而是一条船上的航行者,越是艰难时刻,越要风雨同舟,用摊开的手掌去拍拍各自的肩膀,去共同撑起顶风的帆。(蓝炜)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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