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传承和创新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对市政府提交的《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对法规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说明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新闻网”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寄送、电邮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8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A区211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邮编:518035
传真:88101041
电子邮箱:fzwyh@szrd.gov.cn
深圳人大网:www.szrd.gov.cn
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
附件:1.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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