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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上“职场”课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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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3 07: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文刊登于《ELLEMEN睿士》2022年4月刊卷首原标题《职场》
当圣母百花大教堂门口游人如织;留学生代购坐着伦敦开往牛津的动车,去著名的奥莱扫货;洛杉矶粉红房子重现在社交网络的照片墙上。我和我上海之外的同事们,想方设法拼命工作——不是爱岗敬业,爱公司,喜欢吃苦。一方面是对现状累了,腻了,翻个白眼,假笑;更多是害怕,怕没饭吃。


有一个波斯比喻,说月亮是时间的镜子。知道这句话以后,我就开始讨厌月亮,看到它,就好像看到时间变成泥石流,扑向我狂奔的脚后跟。


而小红书取代虎扑,成为我最大的资讯来源。三个月过去,那本我刚看一半就到处跟人推荐的书,叫《终结的感觉》,现在还没看完。这个作者说话像演杂技,他说话的时候,舌头就好似盲人师傅的手指,对准你脑神经上下其手。你一边喊,一边嗨。可他总跳戏,前一秒正说俏皮话,女主角和读者都觉得太机灵太有魅力了。后一秒他会跨屏直接跟读者对话。这姿势仿佛综艺节目里对你单眨眼的过气男演员。


还不如看小红书,都是看书。小红书被我看得多了,页面越来越像虎扑步行街。内容从基础款炫富,变成姆巴佩、加内特、代购、二手车、辣妹、肌肉男加上余华、陈丹青。也有不合理,怎么推给我那么多“职场”内容,还有两三个我认识,不是我认识詹姆斯那种认识,正经街上见到会打招呼那种认识。


很诧异,对我来说“职场”是一个很奇怪的词语。公司出钱买你时间,你给公司解决问题。唱歌是技术,踢球是技术,写作是技术,扫地做饭剪头发都是技术,上班是技术?给小红书商务部门提意见,职场内容你们收一个专辑,印成vcd,去机场开专柜。


天气热了,骑单车的时候,风都是斑马形状。扑在额头上的是暖风,下巴上是冷风,鼻孔里的风混杂下水道和草地的气味。


这轮封闭之前,销售同事聚餐,我去给大家打鸡血。上海下班时间,很多人在街上走,他们需要走一站路,800米路,看看精致的人家,让人看看时髦的自己。好看的,多看一眼,回头再看一眼,再也不见。


我跟同事们说,四年了,你们跟我都不熟,为什么?因为你们在我眼里是跑圈的仓鼠,圈数多的赢。我是仓鼠,我的老板也是。这样公平,不会因为你好笑或者好看,获得优待。我是计步器,卷尺,我不存在。如果领导在工作的时候问,你的理想是什么,你要注意,他要占你便宜了。如果有人在工作的时候说,说句老实话,你要注意,他接着要说一句重要的假话。


只有你们跑赢别人,你拿到钱,你是赢家。钱和故事,和家人分享,你们的人生才产生意义。说完,我等掌声——寂静持续三秒——大家没听懂,或者心里讲了两个字。


我其实也讲一些办公室故事,比如我几年前讲得最多的是我和一个同事打架的故事。


2012年,我还在做新闻,跟着我老师们从门户网站出来跳槽去做一本赫赫有名的财经杂志。我的角色依旧符合自己的预期,我是不同的,年轻,孤僻,写作能力强于众人,且从小受出版人优待的一个。我25岁,他们让我负责新建app的首页内容,还担任三个编辑的领导。此外,譬如房山水灾或者雅安地震这样的大报道,出版人会指定我去采写。


我大概是从那个时候开始高消费的,当年我税后收入不过10000块钱,第一个月拿到薪水,我去奔驰店卖掉了我的斯柯达,换成奔驰第一款带涡轮增压发动机的c200。我买阿玛尼的西装,在兆龙饭店的青鸟跟张丰毅一起健身。以上,不是一个信用卡连环破产的故事,我不用信用卡,只是我吃得很差,但没人知道。


直到编辑部来了一个成都人。出版人让我在杂志部分跟着他学习。他理解为,他做我领导;我理解为,客气客气。


这个人看起来35、6岁的样子,假设他不秃顶的话,可能看起来只有30岁。他总在蓝衬衫里面穿着白T恤。每天骑自行车来,大轮圈,黑轴承,两边车把弯成翅膀形状,右把上包着塑料铃铛——看起来更高级却打不太响的铃铛——他在我心里就跟这个铃铛似的。他会悄悄告诉某个同事,他从小在香港长大,十几岁又去英国,可能是英国籍,最次也是香港籍。在英国期间服务BBC以及迪士尼。


总之国内媒体在他看来是不专业的,选题、录音、写作、材料交叉、上版流程,这一切都如同城中村里的破房子,他回来了,他要在墙上用红油漆画个圈,写上拆。这个同事就此变成他粉丝,他变成了破房子里破响的录音机,帮他广播传道。


他还喜欢欲言又止。比如大家中午在阳台上吃饭讨论北京房价,他会说噢,我妈在伦敦买的房子比这个贵一点,但好歹人家是永久产权。说完一副坏了坏了坏了,打自己嘴,但又不打的神色。又比如评刊会上,出版人说某腕表又加广告,大家的工作卓有成效。他会捧着广告说这款表不错,我爷爷当年那块现在还能准确走时。说完,再次,作势捂嘴。


还据说,出版人给他的工资仅仅比主编低一块钱。传奇,给他了传奇的待遇。伤自尊了,我不再是特殊的那个。现在想想,主编的自尊呢?


去掉这个成都人所有的缺点之后,他也有好几个优点。比如脑子快,我们看到一个题脑子里三个观点,他总能找到另外三个;他英文好,国外的信息变成他大脑的一部分,比如他应该是国内第一个讨论buzzfeed的人;他看外国文学多,当他不炫耀莎士比亚名言的时候,他的叙述方式、词汇量、造句逻辑都更丰富。


又怎么样呢?当人把另一个人当成敌人的时候,说每句话,都在挑衅,都在表达积怨。


我按我自己的节奏做杂志内容,做完交给流程编辑。他把稿子拿回来,说了大概十五分钟,概括起来三个字,不专业。我当时只想拿起触手可及的一切的印刷物,一本一本砸向他。可是我怂,按照他的意见改,改到夜里2点。因为我想着我还有车贷要还。从此以后到今天,专业二字,再不曾出现在我嘴里。


一年多以后,我还是拿起手里的印刷物,一本一本地砸向他。主编最终发现我俩无法消停,告诉我说我不用再跟他合作。可是并没有告诉他。他依然试图领导我,我只好在工作时间砸他。


每当跟人讲起这件事,本质上想表现我的勇猛不羁。但事实上,这跟职场剧里面拿起酒杯泼人脸的情节同样,幼稚而令人尴尬。何况,书压根就没有砸到他。我扔歪了,扔了十几本都恰好扔歪了。


上周跟朋友吃饭,人家问,说如果有一天,我有机会回到曾经的工作单位,干掉以前的对头。我要怎么办,才能不让其他人说我在报仇?


我说,你多大年纪了?还要活给别人看。我除了赚工资,解决问题,最大的目标就是报仇。你看我大概三个仇人,报了两个。以诚实的方式。其中一个,曾经还约我喝茶,跟我能不能过去的事让他过去,我不接话,半年之后手上过。你跟你儿子说快意恩仇的故事,从审美上有意义;你跟他说老子手黑,绵里藏针,背后捅了刀子还装好人,这故事你说不出口。


他说,行,那别人问我,我就说报仇。


能影响别人的价值观总是令人振奋。我接着说,虚伪是世界上最难的事,它需要全神贯注,做梦的时候也要保持警觉。所以每个虚伪的人都会被识破,早晚而已。所以我选择诚实,诚实伴随疼痛,虚伪也伴随疼痛。


他打断我,半翻白眼说,我给你换个美女来听。



编辑总监 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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