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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时候,最好的朋友在中文系,她的名字叫阿聂。
晚上,寝室熄了灯,我躲在被窝里看书。
看着看着,突然问:“谁知道苏轼写眉山老尼的词牌名?”,大家你问我,我问你,无人能答上来。
一女生自嘲道:“听都没听过呢。”
那时刻,我就格外想念阿聂。我读的专业是天文地质类,与文学真是风马牛不相及,因此我已经是我们系里不得了的文学顶点。平日大家有忘记的诗词,一般都来问我,轮到我卡壳的时候,唉,四顾无人。
第二天上午就去找阿聂,她在另一个寝室和人谈笑风生,操着隆回话说:“几没有铅笔,你就借支把几吧。”每次听到她说几,我必笑得喘不过气。隆回话里,几,就是他的意思。阿聂说这个“几”的时候,特别认真,更让人忍俊不禁。她梳着齐耳短发,脸色很白,眼睛小,是个其貌不扬的女孩子。
她很快就告诉我,那个词牌名是洞仙歌。我又坐下来和她唠叨了一会,她就拉着我手叫我陪她去姑妈家,我有点为难,看她恳切的样子,就答应了。
阿聂去姑妈家拿生活费,她每次都不想去,喜欢叫我陪她。我这人神经大条,大大咧咧就去了。一路上说不完的心里话。她就是不跟我说文学,我也没有想听她说的意思,但我很喜欢看她写的散文,美得跟山里的溪水一样。阿聂也喜欢看我写的文章,也知道我正在按照他们系主任的安排读中文系全部书籍,偶尔还把上课笔记给我,两人就这样惺惺相惜。
一路上,她跟我说得最多的就是她的男朋友。我默默地分享着她的爱情,没有太多回答。我承认我有点迟钝,整个大学阶段没喜欢过一个男同学。除了看书,我似乎不喜欢别的什么。正是这个原因,几年大学,我读完了中文系全部的书,还把图书馆里所有我想读的书读了一遍,包括《马克思传》,当然很多囫囵吞枣的地方。直到后来,去图书馆翻找半天,我无书可借,只好读工具书,做摘抄。
阿聂也是个书痴,但她和我不同的,就是还有自己的爱情。
阿聂的姑妈不在家,那天晚上我们住在那,聊到很晚才睡。第二天一早起来刷牙,阿聂说,没带牙刷,漱个口吧,我同意了。漱口之前,她上了趟厕所,然后回来漱口,刚一漱完,她又说要去厕所。很多年了,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幕,她站在洗手间门口,脸色苍白地对我说:“我又要去厕所了。”我很惊讶,问:“你不是刚去过吗?”她无辜地睁着小眼睛,无力地说:“就是不知道怎么回事。”然后她从我身边走过,脸色异常苍白。我站在那里,好一阵想吐。
就在那个当口,我突然从内心升腾起一阵反胃,讨厌起阿聂来。这一讨厌,就是多年,从那以后不读她的文字,也不再去她的寝室找她,每次吃饭,也尽量不去想她那张失去血色的脸。
这是一种什么情绪呢,我无法解释,它似乎属于生理因素,用理智和情感无法控制。
就这样,我放弃了大学时最好的友谊。
这种情绪在我身上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比如高中时,暗中喜欢一个男孩子,可是一个星期后突然看着他就想吐了,没有原因,而他依旧是玉树临风的样子。不能说我没有过暗恋,可每次持续时间不会超过一周。
阿聂的男朋友后来悄悄给我写情书,死命追我,我却无动于衷。不是因为不想背叛友谊,而是因为在我心里,他的名字和阿聂联系在一起,他就是阿聂,阿聂就是他。他长得很帅,全寝室女生都喜欢他,都羡慕我有这样的人追,更弄不明白我为什么从来没动过心。
喜欢一个人,其实和名字也有关系,这个名字必须是干净而充满诱惑的,美好得让人向往,它也只能和美好的事物联系在一起。
年轻时的友情和爱情就是这么肤浅而仓促,匆匆开始,匆匆结束,甚至当事人都不需要知道。阿聂到今天都不知道我后来为什么不再去中文系找她,她也不需要知道,我们今天已经失去了彼此的音讯,生活世界毫无交集。
有时,独自一人寂寞的时候,我会想起阿聂。想起那些欣赏和懂得,想起那些促膝而谈的时光,想起她的爱情被我无心地横刀夺爱。后来我没再有过这样知心的朋友,今生也许不会再有。有人说爱情是唯一的,其实高山流水的友谊更是。内心里我一直在默默想念她,也希望她幸福,但我竟然没有起过丝毫想要重逢的念头,我也许就这样孤独下去了吧。
我的母亲经常担忧,操心我还会不会喜欢一个男孩子,以后嫁不嫁得出去。
这样的担忧当然是多余。我后来不仅爱了,还不止一次。只是大多数时候,都以我自发的厌倦结束。最无辜的一次,是和一个作家的邂逅。开始得千难万难,分手也是纠结无比。可是到死,也只有我自己内心知道,爱情终止的那一刻,不过就是一通电话。电话是他从杂志社打来的。电话里他告诉我,说他吐了,吐出一条蛔虫。然后,他描述了那条蛔虫的样子,说有多长有多长。
我跑到厕所,干呕了半天。
那个瞬间,他在我心里就成了灰色。自从和他分手,那个夜宵一条街我就不再去,在我眼里,那里所有的食物上,全部爬满了蛔虫卵。
是个多么糟心的记忆。
这段爱情结束的时候,我依旧伤心,虽然是我最先提起的分手,却在结局来临时惶恐无比。想到要独自一人面对这个世界,不太习惯,有点惊慌失措——习惯了有个肩膀可以依靠的女子,就是这么没出息。
人世间,有些爱情,可以刻骨铭心,很多年,无法忘怀,无法放下;有些爱情,却仿佛一个激灵,一个哈欠的功夫,一转身,茶已冷,你不再有想饮的冲动。
台湾的李敖爱胡因梦,简直像个笑话,起先爱得很执着,志在必得,不惜一切代价。后来在一起了,居然因为看见她蹲马桶,立刻不爱了。他原来想象她是仙女一般,不食人间烟火,却不料人这个生物所有的一切,她都有,包括口气不新鲜和便秘。
李敖是狂人,我却不是。他的不爱和我的不爱,有无共同点?我不知道。有人指责说这是精神洁癖,我反对。在我的朋友圈里,既有高级知识分子和官僚,亦有目不识丁的文盲。和他们不同的人相处,我都能找到不同的相处方式,并得其乐趣。知识分子有知识分子的儒雅和教养,文盲有文盲的真诚和义气。
阳春白雪,下里巴人,只要善良的,我都不排斥,再健康不过的喜好呀,显然跟精神洁癖八竿子打不到一起。
台湾有首很老的歌,这么唱:“人世间的爱情忽生忽灭……”,或者,这就是没有答案的答案?
文章结束的一刻,有人复制给我一段话,这话是一个久违的朋友写给我的,读完,一种温暖和感动霎时传遍了我整个心窝。我哭得泣不成声——我不断反问自己,我为什么哭,真的受了很多委屈吗?
谁给的委屈?
可见,在感情的世界,不会有赢家。离开的被离开的,生命都会留下烙印,留下伤痕。别说李敖伤害了胡因梦,在他转身离开的那一刻,爱情这个字眼在他心里就不再有往日的圣洁,他被他自己打败。这才是人世间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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