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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公告,针对如果原家庭拥有住房套数未达限购标准,自离婚起三年内,任何一方都不能在北京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三年内,任何一方(含未成年子女)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按照公告,本次新政自明日(8月5日)起正式施行。
北京楼市调控再进一步,市场交易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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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北京市执行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是:京籍已婚家庭在北京可以拥有两套住房,京籍单身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房;非京籍已婚家庭和单身家庭都只能拥有一套住房。
这其中的漏洞在于,夫妻家庭想要再次获取“超额房票”,仅需离异后的其中一方符合当前的楼市限购政策即可,只是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打个比方,如果一对京籍夫妻家庭有两套住房,想要再购置一套住房,那么双方离婚,然后把两套住房全部转到一个人名下,那么另外一个名下无房产的人离异后就可以再购买一套房。
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317新政”之后,北京离婚购房的情况呈扩大趋势,仅近一段时间以来,就有约14%的房屋交易属于离婚家庭购房。他表示:“这既影响了调控的效果,也容易产生一系列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
本次新政,把通过离婚获得房票的路给彻底堵死了,可见,楼市的政策漏洞,正在一一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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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具体如何判断离婚后,双方是否有资格买房?
根据公告表述理解,夫妻离异前房产套数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是指本市户籍家庭(包括持《工作居住证》家庭、驻京部队现役军官、警官家庭)拥有住房套数2套及以上、非本市户籍家庭拥有住房套数1套及以上。
以京籍家庭举例说明:
比如,李先生和张女士都是北京户口,那么按照北京户口限购政策,家庭可以拥有两套住房,如果他们这个家庭拥有2套或2套以上住房,那么不管离婚后房产转入谁的名下,他们离婚后的三年内各自都不允许再购房。
但如果他们这个家庭仅拥有一套住房,那么离婚后,名下无房的一方可以再购买一套住房(按照限购政策,北京户口单身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房),而有房的一方则不能再购房。
这个政策对于非京籍家庭则有些严苛,因为北京的限购政策是京籍家庭可以拥有两套住房,而非京籍无论是单身还是组成家庭都只能拥有一套住房,也就是非京籍家庭只要名下共同有过一套房产,那么离婚后,无论名下有无房产,离婚起3年内都不能再购房了。
除非,这个家庭本身一直无房,那么离婚后,双方只要满足社保缴纳条件即可分别购置一套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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