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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桂圆街道辖区居民到办公大楼办事,保安员要求出据“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否则不许进入办公大楼。而临近的桂圆街道另一办公小楼,却只需出示“健康码”就可以进去办事。桂圆街道办公大楼门难进,其依据却是门前一张无“公章”,无“发布日期”,无“发布单位”的一纸“三无告示”(见照片)。请问:这是依法办事吗?
桂圆街道办公大楼,是辖区居民前往办理居民退休后,“社会化管理”必须前往之处。而“社会化管理”这项政策已经实施多年,缘何桂圆街道辖区退休居民,退休多年甚至近十年都不知道?因为不知这个政策,那么退休居民应当享有“社会化管理”的“福利”就没有了,请问:退休员工“社会化管理”的福利,那里去了?桂圆街道对退休员工办理“社会化管理”的工作,是不是消极怠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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