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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买房“假离婚”行不通了。8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正式封堵“假离婚”买房行为。同日,成都市也进行了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
北京:离异3年内限制买房
8月5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8月5日起,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北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此前,北京市执行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是:京籍已婚家庭限购两套住房,京籍单身家庭限购一套住房;非京籍家庭近5年在京缴纳个税或社保的限购一套住房。
那么,8月5日前已经提交了离婚申请,但还在办理中的离婚家庭也要遵照执行吗?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告发布前提交离婚申请,尚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后仍然按照原先的政策执行。
成都:严格认定赠与住房限购标准
8月5日,成都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赠与管理和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相关事宜的通知》,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包括赠与部分份额),按以下标准审核购房资格:
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根据通知,文件发布之日(含当日),已受理或已完成赠与登记的,按原规定执行。
在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方面,登记购房人应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
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按以下顺位复核购房资格:
第一顺位: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二是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二顺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三顺位: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四顺位:具有项目所在区购房资格。
多地楼市密集加码调控
除北京、成都外,8月5日杭州也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在限购区内,杭州落户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必须连续缴纳2年社保才能购房。而在杭州还未落户的,在限购范围内必须连续缴纳4年社保才能购房。无论是无房家庭、普通家庭还是高层次人才家庭,在新房购房意向登记时,将采取根据缴纳社保月数多少排序的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自八部门7月发文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以来,除了上述三城,多地加码调控政策,在学区房炒作、新房摇号销售、中介整顿等多个方面精准出击,调控节奏加快。
7月26日,济南市住建局发布通知,严格规范新建商品房认筹行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开发企业和承销机构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意向金、诚意金、认筹金等预定款项。
7月29日,武汉市房管局对加强购房资格管理工作征求意见,在武汉限购区域买房,要提前申请购房资格,审核通过后取得“房票”。
7月29日,住建部副部长倪虹约谈银川、徐州、金华、泉州、惠州5个城市政府负责同志,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履行城市主体责任,加大调控和监管力度。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7月全国房地产调控达352次,2020年同期为336次。2021年7月的调控政策达66次。
内容综合自北京市住建委、成都住建局、杭州市住房局等。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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