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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楼市,接连遭遇重锤。
单单8月5号这一天,就有两个城市加码了调控:早上杭州,晚上北京。
如果非要找出这两个城市之间有什么关联的话,我认为或许是:
这两个城市都是近半年来楼市相对较热的城市吧。
其实,整体来看,北京算不上热。只是部分楼盘热、部分区域热而已(很多地方根本一毛没涨,甚至有些区域还在跌),平均下来的话,房价变化并不大。你去看看全市的二手房成交价就知道了。
但,北京是政治中心,无论何时都要政治正确。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好了,不啰嗦了,直接上重头戏:
刚刚,北京住建委发布公告:
如果原家庭拥有住房套数已达限购标准,自离婚起三年内,任何一方都不能在北京购买商品住房。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的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三年内,任何一方(含未成年子女)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按照公告,本次新政自明日(8月6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新政,把通过离婚获得房票的路给彻底堵死了。
都知道北京限购严,其实在“投机客”及“赌徒”眼里,北京限购一点都不严。
就拿离婚这件事来说:
按照规定,本地家庭(即拥有北京户口的)可以购买两套房产,但如果双方离婚,然后把房子全部转到另一个人名下,那么这个无房产的人离异后还可以再购买一套房。
这样的例子在北京比比皆是。
我2018年听一位读者说过:
他的哥哥和嫂子原本在朝阳有两套房,娃出生之后,就想在海淀给孩子准备个学区房。按照北京的限购政策,他们家已经没有房票了,要想在海淀买,必须先卖一套。但,朝阳这两套房都是好地段的优质房产,他们舍不得卖。于是,哥哥想了个办法:
他们俩先办理离婚,把这两套房全部转到嫂子名下,然后再以哥哥的名义买,买完之后再复婚。(注意:离婚再买房没有时间限制,上午离婚,下午就可以买房)。
多么“完美”的骚操作!
然而,这看似“完美”的背后,其实是钻了政策空子的。
今天,这个补丁终于打上了。
按照新政规定:
如果你是非京籍家庭,离婚前已拥有一套房,那么,自离婚起三年内,任何一方都不能在北京购买商品住房;如果你是京籍家庭,离婚前已拥有两套房,那么,自离婚起三年内,任何一方都不能在北京购买商品住房;
看似寥寥数语,其实威力是相当大的。
举个例子:
王女士和李先生是夫妻,他们都是外地户口,但都有五年社保。婚前李先生在北京买了一套房子,可王女士一直没购房。但现在王女士也想买套属于她的房子。一个月之后,两人离婚了,那,王女士还得等三年才能买房。
而在新政之前,王女士离完婚就可以买房的。
这相当于:把王女士利用自己房票的权利,硬生生拖了三年。
这意味着什么,大家自行脑补吧。
注意:这个政策有很多可推敲的地方。如果王女士是京籍,那么,被堵住的有可能就是2张房票。
还以上文中的王女士为例:
如果王女士和李先生都是京籍,他们2018年结的婚,婚前李先生名下就有4套房(至于单身怎么来的4套,大家自行脑补吧),王女士无房。如果他们离婚了,按照新政规定,自离异之日起三年内,王女士和李先生都不能买房。
而,在新政之前,王女士离婚后就能买一套房。如果,她离婚后能立马再找个人结婚,那她是可以买两套的。
可现在呢,三年之内,两张房票算是“作废”了。要想买,只能再等三年。
不知道我这么解读是否正确,反正政策上面只说了她三年内不能买房,并没有说她如果再婚的话,是否要按照新的家庭来执行限购政策。
如果王女士再婚就能再买的话,那这是个bug,要尽快修补才是。
可,即便如此,这也算是大利空了(注意,我用的不是巨大)。
自2018年公积金新政以来,这几年,北京都没有出过利空政策了。本次突然挨一锤,其实不管重也好,轻也罢,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把对后市的预期给打掉。
你不是觉得后面还会涨吗?
那我要告诉你:
你要你敢涨,我就敢锤!涨得越厉害,锤得越重!
看看以后谁还相信“房价永远涨”?
楼市其实和股市一样,靠的就是预期。预期没了,也就泄气了。大家都害怕了、观望了、不买了。
一旦不买,价格就撑不住了。
调控的目的就达到了。
接下来,准备好迎接北京二手房的快速降温吧,同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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