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一线生活-深圳论坛
关注我们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手机扫描直接访问

住建部8部门发通知整治房地产市场,3年左右完成整治,房地产降温

0
回复
292
查看
[复制链接]

294

主题

294

帖子

892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892
发表于 2021-8-28 12: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份开启了激烈的奥运会,同时7月份也是楼市动荡的开始。


就在7月23日中,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在这通知中明确的指出,将在3年左右的时间中,实现房地产市场的秩序明显好转,主要就是在房地产开放、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这四个方面开展大力整治









易懂

YI DONG LOU SHI



1、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2、房屋买卖: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3、住房租赁: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4、物业服务: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看到这里,对于接下来的楼市而言,或许真的将丧失上涨动力,还是一贯的宗旨,让房屋彻底的回归基本属性,就是用来居住的。




易懂

YI DONG LOU SHI





自这条通知发布以来,上海就宣布了,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该住房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送房子也属于限购的范围内,着实打击到了那些疯狂在法律边缘试探的人。







杭州则是宣布了,7月25日至9月30日,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项目推广宣传等5类行为进行检查。


绍兴则是宣布,明确将加强对二手住房挂牌价格的管控,及时下架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异常房源。


对于这样的政策而言,得益于就是咱们老百姓,难过的是那些开发商了,但是更让人雪上加霜的还是接下来这则通知。




易懂

YI DONG LOU SHI





7月26日财联社发布电报,被纳入“三道红线”试点的几十家重点房企,已被监管部门要求买地金额不得超年度销售额40%







对于这则通知的下达,对于日后的房企而言,或将面临裁员也不是不可能。


以上的这些虽还未波及台州,但是未来肯定将落实下来,这个时间也被明确,就是3年时间,各位等等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免费联系电话

400-8855-271

客服QQ:2524604571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8:00-23:30

关注我们
  • 关注官方微信

  • 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