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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被教育,做人要讲道德,守法律。道德面前,人人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当一个人真正踏入社会,才发现这些都是理想,纯粹的理想。真实的社会就是,到处都是坑蒙拐骗,无时不闻贪赃枉法。
人性天生携带着劣根恶念,这无法预防。社会管理就是为了遏制这些人性缺点而设计的。所以如果社会管理本身出了问题,就会让社会很糟糕。
例如权力滥溢与被傍……
扯远了,立即切回正题:在珠三角城市群里有两个打死都想不通的问题。
一是,为什么两轮电动车都要上牌才能上路行驶,而四轮电动车却不用上牌就能在任意道路行驶?如下图中间位置那辆四轮电动车——
二是,如果围村堵路收费是合法的,是发放了牌照许可证的,为什么却会出现某个群体的成员少收或不收费而非他群体的人员却要收费这种区别对待的情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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