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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东站旁南门墩地理位置非常好,整个村于2011年开始启动与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南门墩旧改项目拆迁补偿协议”。佳兆业为甲方,合同第五条、房屋拆迁临时过渡补助约定:自乙方交房给甲方之日起至我们回迁入伙之日止,甲方每个自然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业主过渡金,如有逾期按天支付拖欠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然而至今已有13年了,工程也没有进展,导致业主们无家可归,只能靠过渡金在外租房。可佳兆业惯性逾期拖延支付过渡金,也不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完全不遵守契约精神,业主回迁遥遥无期,有家难回!苦不堪言!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关注民生问题,着实解决我们这些旧改户有家不能回的处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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