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廖先生反映,2017年他花192万购置了位于坂田村的某绿本房,总面积约120平方米,“当时他说这片区很快就会拆迁,还出示了与原业主签订的转让协议。”但因楼房整栋出租给粤w幼儿园使用,双方约定待租约到期后交房。
可去年6月租约到期后,该公司却与幼儿园续了约,廖先生一方迟迟收不到房。为了这套房子,廖先生一等就是4年,至今没拿到房间钥匙。去年,他申请轮候的安居房批复下来,因为钱全投到了这套房里,而不得不放弃购买机会。“但连这套房子长什么样,我都没见过。”对此,该公司法人代表表示,公司与其中一位买房者合作投资其他房产项目,存在经济纠纷。因此,在事情未解决前,公司拒绝交还对方的物业。对于其他买房人的诉求,他表示,双方关系已经闹僵,公司不会协商,“既然他们已经走了法律途径,那就由法院处理。”而另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幼儿园租约到期,由于涉及周边几百个小孩的学前教育问题,街道办找到公司进行商谈,最后决定继续与幼儿园续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