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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一、现华盛观荟幼儿园录取结果已经公示, 但存在暗箱操作空间,只公示了录取名单, 未公示录取类别与积分情况。未公布扩招信息,录取数量从75人扩招到105人。 6月3日公布数据小区内1-4类共109人,4类共21人,无一人被录取,这实在让人费解, 缺乏公平公正透明性,违反就近入园政策。未按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要求,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请教育局重新考量, 保障小区内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一),划分学位类型不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龙华区教育局制定并颁布《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其中附件1《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一)》,将拥有小区商品房非深户籍和非本小区深圳户籍(户籍没有落户本小区)优先本小区户籍居民,导致本小区深圳户籍居民无书可读,受教育的权利受到损害,伤害了本小区户籍居民儿童。非深户籍和非本小区户籍可以回户籍所在小区就读幼儿园,教育机会更多。
龙华区积分录取采取拥有商品房财产状况优先的办法,违法第九条享有平等教育的规定。拥有商品房不等于教育优先。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将拥有商品房等同教育优先。将拥有商品房的人安排教育优先,容易抬高房价已是不争的事实,更有利于炒房,因而不符合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拥有商品房优先不仅缺乏法律依据,并且违反教育法。
三、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一),划分学位类型不合法。
龙华区2021-2022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第四点,龙华区幼儿园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按照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三条,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龙华区幼儿园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混淆国家对学位的划分认识,误导学位常识性问题,属于非法划分学位。国家明确定义了三级学位,没有幼儿园学位这一说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一、龙华区教育局类别划分、录取规则不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给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 《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 号)文件规定精神。
文件第四点(七)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74号)文件要求四、招生程序、(四)录取规则。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可参照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积分排序录取的方式,也可采用分类排序、分类抽签、摇号录取等方式,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录取方式。龙华区教育局规定: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 号)及市教育局招生要求,参照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根据适龄儿童在招生地段的户籍和住房情况,龙华区幼儿园划分为六个学位类型,按照积分办法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积分办法(一)适用于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积分办法(二)适用于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有学位富余面向所在社区扩招情形(详见《龙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区教育局没有按照市教育局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小学招生中深圳户籍绝对优先非深圳户籍,而幼儿园招生中小区内非深圳户籍可以优先深圳户籍。
二、优先本小区户籍居民,才是严格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
首先,部分一类、二类、三类儿童持非本小区居民身份证,证明的是非本小区居民,证明的是流动人民,不能证明是本小区户籍居民。其次,申请人是本小区户籍居民,持有本地小区居民身份证、本小区户籍、本小区住房合同、本小区水电费单据等证明生活并居住在本小区,实属本小区居民,无可争议。再次,居住不等于居民,新华词典释义固定住在某一地方的人就是居民。非本小区户籍,是流动人口,证明其具有流动性,不能证明其固定住在本小区。最后,把非户籍地的人认定为本小区居民,不严谨不科学且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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