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一线生活-深圳论坛
关注我们
扫码关注官方微信
手机版
手机扫描直接访问

重磅!楼市又出新政!无房家庭门槛提高

0
回复
351
查看
[复制链接]

309

主题

309

帖子

93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937
发表于 2021-6-26 21: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楼市政策频频出现!这一次是南京。


南京住建局官网截图
5月28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无房家庭购房工作通知》,“无房家庭”须南京本市户籍、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之外,还需满足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交易记录以及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等条件。该新政将于5月29日正式实施。

小编给大家划重点如下:
化无房家庭购房资格。“无房家庭”须本市户籍、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满足如下条件:

1、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2、前1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如无法提供在南京缴纳的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加大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商品住宅项目每批次上市房源中,120平方米以下套数占比在60%以上,且无房家庭报名数为当批次无房家庭房源数3倍以上的,无房家庭房源供应比例由30%提高到40%。
按照新规,对于符合南京既有住房限购政策,但不符合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人员,按照普通家庭购房政策执行。符合《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政策原文:


近期楼市新政盘点:
上海:<span style="font-size: 15px;letter-spacing: 1px;"/>上海限购政策再出新规:购房者已经取得一手房入围获得认购资格的、将被认定为购房套数。


即日起,在上海已取得产证,已网签备案,已取得新房入围获得认购资格等3种情况,在购买二手房查询名下套数中,均认定为购房套数。
其中,购房者在购买新房时,均需要提前查询购房套数,名下有购房套数才能进入新房认筹。已经取得新房产证、已经网签备案,意味着购房者已经顺利认购新房。

购房者在提交认购新房资料审核并获得认购资格后,就会被相关查询系统“锁定”。若购房者未成功选房,其购房套数将被自动“解锁”。

深圳:新房分批加推,不能涨价!<span style="font-size: 15px;letter-spacing: 1px;"/>
5月27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销售价格指导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对新房进行价格指导,预、现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批准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至今同地段、同类型新房的网签价格;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两次申请价格备案时间间隔未超过一年的,原则上按照前期备案价格进行批复等。
宁波:拆迁户以无房家庭名义买房,限售5年
<span style="font-size: 15px;letter-spacing: 1px;"/>
5月20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在住房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工作中执行限购限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房屋被征收、被拆迁人群购房的限购、限售事宜作出新的规定。该《通知》自5月20日起施行。

湖州:住房两年限售,新房摇号销售<span style="font-size: 15px;letter-spacing: 1px;"/>
5月18日晚间,浙江省湖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要求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可转让。
嘉兴:无房户优先,摇号房5年内不得转让
4月29日,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明确嘉兴市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简称《通知》),优先保障户籍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限制住房转让,明确摇号房以及优先购买的商品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

责编:王老师
--EN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免费联系电话

400-8855-271

客服QQ:2524604571

服务时间:周一到周日8:00-23:30

关注我们
  • 关注官方微信

  • 手机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