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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宝安区潭头四村村民,对我村村民陈xx占用公共土地,我有两个疑问。
一,我村村民无论户籍还是流动人口,开车进入小区都要收费,村民陈xx多年占用公家土地,供本人和他的朋友停车,不用收费,我想,为什么我们要收费,而且常常无车位,为什么陈xx多年占用停车场无人过问?
二,陈xx在他房屋旁边,南方电网旁边,即农商行对面,非法搭建铁皮屋出租,难道在变电站旁搭成非法铁皮屋,不是存在安全隐患,当时有另外两个村民想搭建的,一个不知什么原因退回,一个被人责骂要挟退出了,为什么陈xx低价搭铺位出租谋取私利,而其它村民不可以。
我希望有关部门过问一下,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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