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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宽阔的人性道,共享单车占据了90%的位置,但是利用率却不到10%。
本人在每处共享单车投放处,发现100个人中,最多是10个人用这个共享单车,其余的行人都是人挤人在狭长的人行道里行走。
原本最后1公里,却成了最难走的1公里
试问:这种商业模式是不是属不属于占到经营?是不是属于与民抢道?是不是城市的垃圾?是不是城市的铁蒺藜?
像深圳这么大的城市规划,人行道已经很宽阔了,再加上绿道、盲人道,走在路上心情畅好,现在走在这种共享单车从中,心情五味杂瓶!
请政府取消共享单车这种变异商业,还城市一个安静、祥和的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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