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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地区某城商行已要求提前收回47笔违规资金,涉及金额超过亿元。
3月份以来,随着多地排查经营贷挪用情况,越来越多的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的路径被曝光。例如,贷款中介通过提供的一条龙虚假资料帮助客户从银行套取经营贷用来作为购房款等。
而近日,第一财经记者调查发现,除了购房以外,部分银行的经营贷抑或短期过桥资金还通过类似于“赎楼”的方式进入楼市,最终承接客户上一手的住房按揭贷款。
其中,如果是涉及经营贷,则是明显的挪用行为;如果是短期过桥资金,也被监管认为是不合规的。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目前,华南地区某城商行因此已被要求提前收回47笔进入楼市的违规资金,涉及金额超过亿元。
赎楼背后的经营贷
近日,第一财经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华南地区某城商行在自查经营贷用途时,发现部分资金通过深圳一知名助贷中介机构,最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据记者了解,该助贷中介机构早在4年前就推出了一款基于“银行+保险+第三方金融机构”三方合作模式下的抵押贷款产品,该产品的其中一个应用领域就是结清原贷款需求。
而在该助贷中介的合作银行中,基于银行自身的贷款政策判定客户资格。比如,客户需要偿还的上一笔贷款性质是经营贷,以经营贷跨行偿还经营贷,在大部分银行中是被认可的。
据记者了解,上述华南地区某城商行正是该中介的合作银行,而该行对前手贷款并没有作出严格区分,在近期监管部门针对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监督检查背景下,该行自查发现多笔经营贷或短期过桥资金最终跨行偿还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目前该行已要求涉及的相关客户提前还款。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房价处于上升通道,按揭贷款结清之后,客户可获得的经营贷额度更高。通过这种方式,客户不仅偿还了按揭,甚至还有结余,房屋出售之后,可以轻松偿还经营贷,在这个过程中,经营贷和过桥资金实际上产生了赎楼的效果。
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明确表示,因为经营性贷款是生产经营用途,用于偿还按揭贷款是明显的挪用行为。
广东一位银行业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消费者应按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贷款应专款专用。如果消费者挪用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跟踪检查和监控时一旦发现,将会采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消费者也将承担违约责任。
据了解,不仅经营贷严禁赎楼,银行早年一度出现的赎楼贷也在渐渐退出历史舞台。
“我行并没有赎楼贷产品。”上述银行业人士说,客户对于赎楼的资金过桥需求只能找非银金融机构,比如小贷公司或者民间借贷机构。
据了解,某国有大行广州分行在今年年初已经取消了跨行赎楼贷。事实上,赎楼贷业务在某种程度上规避了央行对转按揭的禁令,但却实现了和转按揭类似的效果。
另外,以规避楼市限购限贷政策的“接力贷”也被叫停,该类型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以父母和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进而使得没有购房资格的子女借父母的名义购房,或父母借助子女的名义购房,绕过限购政策。
围剿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
近年来,个人经营性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等经营用途贷款在满足企业临时性周转资金需求、提升企业持续运行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疫情暴发后,国家为了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进一步调低了经营贷的利率。
这也使得经营贷利率逐渐低于住房按揭贷款利率,不少炒房、购房者由此打起了经营贷的主意。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和住建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专项排查,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并加大对违规问题督促整改和处罚力度。
根据目前已经通报的数据,深圳共查出21笔、金额5180万元的违规贷款;广东辖内(不含深圳)发现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920户,其中广州地区发现问题贷款1.47亿元、305户;上海已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北京发现涉嫌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为3.4亿元。
4月12日,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在人民银行2021年第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已经要求银行就经营贷问题进行自查,个别城市还在一定范围组织了监管检查,初步已经摸清了典型案例的典型做法和关键的违法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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