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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琴(左)、阙敬德正在接受法庭质询
上海“楼倒倒案”昨日开审,曾身兼“梅陇镇长助理”和上海梅都房地产公司二股东“双重身份”的阙敬德,以及梅都公司法人代表张志琴一起站在上海市一中院被告席上。
转制时大捞一笔
出庭受审的阙敬德穿着深色条纹休闲西装,黑黑瘦瘦。在回答问题时,反应常较为迟缓,法官不得不提醒他“请直接快速回答”。检察机关指控阙敬德的罪名为涉嫌贪污罪:简单说来,便是在集体经济转制过程中,以“狸猫换太子”的手段,使集体企业资产“贱卖”了4246万元,自己则成为转制后企业的大股东。
多种手段贱卖国资
2000年9月,时任梅都公司(原为集体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的阙敬德,与时任该公司董事、副经理的张志琴利用职务便利,在梅都公司改制过程中,采用隐匿、欺骗等手段,致使梅都公司的4246万元人民币资产未被计入资产置换价格。
如两人隐瞒已取得绿梅公寓权证的事实,谎称该公寓不具备销售条件,12幢楼的资产只报了6幢,减少评估资产2032万余元;隐匿公司资产中2套别墅,减少资产评估236万余元;隐瞒已取得古美基地建房指标的事实,谎称没获得任何批复或协议,减少评估资产估值1783余万元;谎称绿梅公寓部分房屋存在拆除、损失风险,骗取上级部门减免公司资产置换价值350万余元。
2001年3月,梅都公司以净资产1590万余元的价格置换给阙敬德、张志琴等24人。2001年4月,梅都公司完成改制工商变更登记,张志琴为第一大股东,占股64.375%。阙敬德为“二股东”,占股15%,并担任董事。莲花河畔景苑的建筑商、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耀杰(已判刑)也是梅都地产公司股东。
4.4亿销售款挪为他用
法庭上,张志琴以涉嫌贪污罪、挪用资金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起诉。
检察机关认为,2009年3月到6月,张志琴擅自将“莲花河畔景苑”项目销售款4.4亿元,通过其个人账户或其控制的公司,在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2009年4月,张志琴划付梅都公司2500万元;其余4.15亿元在案发后已追回。
同时,在“莲花河畔景苑”事件中,张志琴被指控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2008年11月,张志琴指定不具备开挖土方资格的张耀雄(已判刑)分包土方工程,并指定将土方堆在7号楼北侧等处;2009年6月,张志琴再次指令张耀雄开挖地下车库,在围护工程搅拌桩养护未到期的情况下,指令开挖基坑;同时,也未进行天然地基承载力计算,再次将开挖的土方堆在7号楼北侧。最终酿成该楼整体倾倒的重大事故。
身兼数职头衔多
法庭上,公诉机关对阙敬德的身份进行了确认。阙敬德曾担任过“梅陇镇镇长助理”,但经查,镇长助理身份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任命的,未上报区委组织部。
阙敬德对此也表示认可,说自己从未见过“镇长助理”的任命书,主要在梅陇镇征地所工作,编制也在征[url=http://www.bianmia.com/bmcz/7290.html]须知沙参玉竹的作用与功效地所。他表示,他还在十几家公司担任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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