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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将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广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意见》将于4月3日起正式执行。
供地:
今年比前五年年平均供应量提高22%
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意见》指出,今后,广州市将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要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根据国家集中供地规划,今年,广州将分三次集中出让全市住宅用地,有序推进落实《广州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全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634公顷,占计划总量的25%,比前5年住宅用地年均供应量提高22%。
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将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部分区域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出让。
同时在土地竞拍时让竞买人签署理性竞价承诺书,对非理性竞地价、房价的企业联合约谈警示,后续加强监管,这是广州住建部门首次对土地市场实行竞价承诺书制度。
同时,通过统筹增加地块内配建的租赁住房面积,广州将加大租赁住房的供应力度,并加强土地供后管理。未来,全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力度将大幅提升,以此严厉打击捂地囤地行为,有效引导土地市场预期。
楼价:
定价过高项目将暂不核发预售证
在严格调控一级市场的基础上,市区住建部门还将加强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引导,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同时,针对不同购房人群,广州将本着精准施策和分类管控原则。对通过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年限从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延长至满3年。
对于人才住房限售政策调整,执行时点延续以往做法,即4月2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4月2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意见》要求,各区要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投机购房行为。严格实施分区精准调控,要求各区从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监管:
重点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为监管
为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根据《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号)要求,广州市针对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贷”投向房地产领域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目前,广州市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贷管理,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和住房贷款借款人还款能力,严防“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的指导意见》(穗金融〔2021〕4号)规定,市相关部门加大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住房市场交易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为交易双方提供公开、公正、安全的交易环境。广州市住建部门将继续保持房地产市场监管高压态势,继续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检查,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无证销售、虚假房源销售、虚假宣传、不按政府备案价销售、价外加价、捂盘惜售、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套取“经营贷”和“消费贷”支付购房款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今后,广州将重点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为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各类交易欺诈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意见》要求,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舆论环境,各媒体、各网络平台账号及网络群主在发布信息时,不得背离“房住不炒”定位,对不实传播房地产政策和市场运行情况、捏造和散布房价上涨等言论、制造市场恐慌情绪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信息,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来源:南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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