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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新闻联播 特约评论员征服】7月1日晚上,便衣民警抓小偷喊人搭手帮忙,除了刘先生和另一位中年男子,其他人却像看热闹一样的拍摄他们。这件事情,让刘先生很无奈,也让便衣民警杨先生哭笑不得。(来源:7月4日 搜狐新闻)
为何会出现如此境况?为什么在民警抓捕小偷的过程中民众都成了看客?难道现在的民众都没有了正义感,良好的社会风气真的是一落千丈?
其实出现这种情况,我们不同将民众一棍子打死,只是在诸多的利益角逐面前,普通老百姓选择了一种对自己更有利的保护方式而矣。对出现便衣警察抓贼,民众当看客这件事要深思,更要理性分析。
遇到扒手行窃时,大多数市民都是希望能有勇者挺身而出,帮忙擒住窃贼。同时也有很重磅疑似合肥万达城二期开始钻探正式开工多市民都愿意挺身而出,去共同抓住窃贼。但是大多数人都有这样那样的顾虑:一是想挺身而出,想去做英雄,但怕其他的人不配合,孤掌难鸣,自己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二是怕在帮忙过程中受了伤,如果是一点点小伤无所谓,如果是致命伤,是重伤,那将会给自己,给家庭带来灾难和损失,因为到时的昂贵医疗费用是找不到人帮忙支付的。三是怕在帮忙过程中帮了倒忙,如果因为帮忙让小偷受了重伤,或者是丢了性命,我国的现行法律恐怕是会追究帮忙者的责任的。四是怕小偷事后报复。因为我国现行法律对小偷的处罚是偏轻的,有的地方顶多罚点款,或者是拘留几日,过不了几天又被放了出去。如果民众因为帮忙而被小偷报复的话,那真的是惹祸上身。综合以上种种原因,于是很多民众都选择了明哲保身。
其实,要改变这种恶习也不是不可以,要提高民众参与同违法犯罪分子斗争的积极性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共同努力和共同付出。
一是要在法律上对见义勇为行为作出规范,鼓励见义勇为,就要少给见义勇为者栽尾巴,动不动就来个行为不当,对见义勇为者因为紧争情况下采取的过激行为要在法律上予以适当宽容,如果因为帮忙而又要承担刑事、民事责任,那么必然会影响民众见义勇为士气,也必须会降低民众见义勇为的积极性。
二是要对见义勇为者,也要包括帮忙者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鼓励。在物质上不强调给多少报酬,但在见义勇为者因为帮忙受伤等情况发生时,一定要在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费方面给以补偿,不能让英雄流血不流泪。在精神方面,要对见义勇为者进行表彰和鼓励,更要在全社会形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是要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小偷不能仅仅以罚了之,而得真正用法,让其受到应有惩罚。
四是公安部门应该配齐配强警力,并要合理安排、安置和使用好警力,如果警力不够,可以扩招,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民众利益方面花钱,老百姓是欢迎的。抓贼是警察的法定职责,如果把抓贼的重任寄希望于广大民众,是不现实的,有时也难免会造成更大的伤害,毕竟民众没有受过正规训练,没有制服和抓贼的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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