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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料称,12月4日夜,蚌埠长征路三棉宿舍428憧2单元二楼东户下岗职工高先生外出打工回家发现自己的房屋及所住的这憧楼竟被拆掉了。没有任何人找他谈ACG指南成人克罗恩病的管理他还没在补偿协议上签字,怎么出门几日尽无家可归,愤怒的高先生打质问开发商,“对方的答复竟然是‘不好意思,我们拆错房子了’。
开发商: 拆迁委托给政府进行的
在百大拓基的售楼部,开发企业的公室主任出示了房屋拆迁许可证等相关证书,证明公司已经取得了合法的拆迁资格,且该户居民房屋确属拆迁范围。拆迁范围:东至三棉厂东围墙,西至华光大道,南至原三棉厂南围墙,北至长乐路。日期为2010年3月8 只2010 年10 月31,之后将拆迁日期延至2011年12月31日。
同时强调“由于拆迁一直是一个比较敏感、麻烦的事情,这次拆迁,我们(开发商)是委托区政府实施的”。‘反映人的房子怎么拆的,他们(开发商)不知道。’建议记者去政府了解情况。
区建委:只负责督促
记者按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的建议来到禹会区建委,一位副主任把记者带到办公室。区建委办公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督促,不具体实施。拆迁的事建委不了解,建议去找开发商或者办事处。
办事处:确实没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禹会区一位副区长称,区政府一直是按国家规章制度办事,虽不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但不可能存在记者所说的情况。联系后让记者去办事处找一位姓高的主任了解情况。
张公山办事处一位姓高的女同志接待了记者。几经核实后,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户人家确实没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她强调“办事处只负责谈价和签订协议,拆迁的事她们不管,房子谁拆的,办事处不知道”。
政府:房子是开发商找的拆旧公司拆的
在张公山办事处会议室。分管副区长告知记者,这次的拆迁是开发商自己找拆迁公司来实施的,政府不管拆迁的事情。
办事处参与此次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不负责拆房子。拆房子是由开发商委托的拆旧公司拆的,与政府无关。此次事件应该有开发商承担责任,因为拆旧公司是开发商委托的。
办事处主任告诉记者,他们也没有强制调查的权力,建议被拆迁人报警。
同时,地方政府表示‘他们会积极的处理此事,进一步找被拆迁人协商,争取早日达成协议。该补偿的一定补偿到位。”
法学界:涉嫌犯罪
法学界人士告诉记者,在所有的关于拆迁的法规中都找不到针对此事件的相关条文,只能依据《刑法》中毁坏公私财物来论处。也就是说涉嫌刑事犯罪。
事态的发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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