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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新闻联播 特约评论员 永生】28日中午12时许,惠东县大岭镇大洲村沙湖村小组发生一起恶性殴斗致死案,36岁的村民林建业被同村一村民驾车反复碾压致死。惨剧发生时有两名出警的警员在场,但他们的处置并未能阻止惨剧的发生。惠东警方称,出警警员为新警,尚未配枪导致无法鸣枪示警。(2013年9月30日:新浪)
面对恶性斗殴,亲眼看见一群众被小车反复碾压致死,不及时主动上前制止,只站在一边拍照,而且还让杀人凶手在自己的眼皮下逃走,这就是广东惠东县大岭镇派出所民警出警办案的真实写照。不管肇事双方孰是孰非,单说警察的这种处置行为,面对杀人凶手,不但不挺身而出拯救群众于水深火热之中,反而走穴,跑龙套,客串起导演来了。这不光是一种严重失职行为,而且还是在犯罪,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远比杀人凶手大得多。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古时候侠义英雄惩恶扬善、锄强扶弱的行为,是值得人们称道的一种义举。而今天,见义勇为更是社会推崇和认可的一种美德,是受到国家和人民认可的一种正能量,国家每年都要大力表彰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就是为了把这种精神发扬光大,把这种美德传承下去。人们一直呼吁国家对见死不救的行为进行立法,就是希望国家从法律上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呼唤人们面对邪恶要敢于发出正义之声,伸出正义之手,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在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人民警察必须进行制止和帮助,这是职责所在,也是人民警察队伍的主要任务。面对杀人,不主动制止,还麻木不仁的站在一边照相,事后还说没有带枪、是协警等之类的话,明显是托词,是在狡辩。人民警察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不尽职履责就是失职,因失职造成人员伤亡理应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才能显示国家法律的公正。
固然人民警察办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事实,用证据说话。但这要看在什么时候,当人民的生命受到威胁,不上前制止,还谈什么固定证据,这本身就是在草菅人命,哪有人民公仆的本色。道路交通法里面就有类似的规定,在出现车祸时,当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救人是第一要务,保留现场必须以保障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为前提。我想,这一点作为人民警察是应当清楚的。
人民警察为人民,这是人民警察职责所赋予的神圣使命。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保障公民的人身不受到伤害,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人民警察光荣而又艰巨的历史使命。面对凶手和歹徒,人民警察要冲在前面,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当好人民的忠诚卫士,将犯北京中科白殿风医院正规吗罪分子绳子以法,给人民树好榜样,发挥好标杆作用,带领全社会都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而不是畏手畏脚,胆小怕事,站在群众后面,面对群众处于险境而无动于衷,漠视生命被涂炭。
针对这种情况,公安部今天上午通过站发布了关于公安民警的三项纪律,其中就明确要求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如有违反,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从严论处。这是国家从制度上对人民警察遇危不勇行为的规范。其实,作为人民警察,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就要做到面对险境要勇猛果敢,挺身而出,见义敢为,不要缩手缩脚,唯唯诺诺,无动于衷,因为你的背后有广大人民群众给你作后盾。(南都讯 记者罗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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