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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迎来重磅调控,房价下跌三类人可能会错失机会,买房更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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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9 08: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前楼市严厉调控,房价出现稳中有跌的现象。毕竟“房住不炒”已经实施多年,各种调控政策频出,房价逆势上涨的现象不会出现。



深圳、上海调控愈加严厉,而且出现了小幅下跌。据报道,调控后第一周,上海楼市二手房挂牌价从52688元变为52675元,下跌13元,由涨转跌。

有人会以为房价平稳下跌有利于刚需购房者,在此政策下,能够买到自己喜欢的房子。但是,由于政策严厉调控,很多购房者却失去了购房的资格,在房价下跌的时候,不能够买到自己喜欢的房子,感到十分惋惜。

楼市调控,很多二手房持有者不能及时卖出手里的房子。导致房源紧张,购房者只能高位接盘,就等于锁定高价,刚需无房者也是无奈。



第一,不符合购房条件者,增加购房难度

去年7月15日深圳住建局楼市新政发布,入户满3年且社保满3年才有购房资格,非深户要5年社保。购房社保年限延长,限制了某些人的购房资格,让参加工作的新员工失去购房的资质。同样增值税从2年免变为5年免,延长增值税征收年限,锁定了很大一批房源。这样,不但楼市维持在一个较高的价位,而且,调控之前满足购房条件的人,现在却失去购房资格,增加了购房难度。



第二,高杠杆贷款者,或许被银行限贷和拒贷

今年2月8日,深圳发布3595个住宅小区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二手房限价,导致房地产市场评估值中枢下移,幅度达到30%左右。二手房估值下调,从银行贷款额度降低,对于高杠杆贷款的购房者,无疑增加首付款。如果首付款较少,前几年或许可以高杠杆贷款,现在被限贷,也可能被拒贷,或许失去了购房的机会。



第三,离异后无房者,或许失去购房机会

为了限制假离婚现象,对于夫妻离异三年内购房的,拥有住房套数按照婚前两人总计来测算。但是《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就说明,如果夫妻离异后,产权属于双方所有者可以分得财产,如果产权归一方所有,受限制的就是没有产权住房的一方,很可能三年内失去购房资格,明显属于误伤。



虽然很多人会失去购房资格,卖房变得困难。调控的目的就是让更多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拥有自己的房子,让更多的人努力安心的工作。但从长远看,等待条件成熟后,就能买到合适的价格低廉的房子,还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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