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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导航丨按揭未还清,可直接过户?最新回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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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3 22: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ize=0.882em]广州楼市发布全新栏目“买房导航”正式上线啦!
[size=0.882em]这里有房产知识,实操干货,避坑指南…让你从房小白变身房大师!
第一期,我们来聊聊民法典中的“
抵押中房产可直接办理过户”这个话题,欢迎留言讨论哦~


[size=0.882em]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


[size=0.882em]其中“抵押房产不解除可直接办理过户”,关系到千万购房者!


[size=0.882em]那么,这个条例在实际生活中执行了吗?来跟楼市君了解一下!


[size=0.882em]1月1日《民法典》施行

[size=0.882em]已抵押房产不解除可直接办理过户!



[size=0.882em]“抵押中房产可直接办理过户”是什么意思?通过一则小漫画了解一下!










[size=0.882em]不难理解,“可转让抵押房产”就是指:房子已经设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产权人依然可以将房子出售。


[size=0.882em]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406条第1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size=0.882em]这就解决了抵押房产办理过户时,需要通过集资等方式还清债务才能解除抵押的问题。


[size=0.882em]其中抵押权不影响房子的交易流转,可以跟着房子走。


[size=0.882em]条文中还有个重要信息:抵押人转让抵押房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size=0.882em]但正如漫画所述,目前民法典的总则只规定了总体方向,具体的操作细节尚未明文公开。


[size=0.882em]具体如何实行,我们来看看官方是怎么说...


[size=0.882em]具体细节未明文公开

[size=0.882em]多方回应仍按原规定执行



[size=0.882em]对此楼市君咨询了多方工作人员,回应如下:


[size=0.882em]@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size=0.882em]目前具体细则未出,按原政策执行。买家申请公积金之前,卖家需还清贷款,此操作可在手机银行app上申请提前还贷,打款后收到贷款还清的短信通知即可。


[size=0.882em]@广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
[size=0.882em]暂时没有收到规划局的相关通知,房产过户仍按照原先规定:双方是夫妻关系的,需要通过银行同意才能办理过户;买卖双方是非夫妻关系的,需要还清贷款才能办理过户。


[size=0.882em]@广州市某银行工作人员
[size=0.882em]目前最新政策还没下达。现在过户办理需要通过还清贷款、办理“赎楼贷”等方式。


[size=0.882em]@广州某按揭贷款公司工作人员
[size=0.882em]房屋交易过户,目前的主要方式还是通过按揭公司寻找过桥资金,从而偿还贷款、解除抵押。


[size=0.882em]@某房地产中介
[size=0.882em]有听说过这个新规,但目前公司仍是按照原来的规定操作执行。


[size=0.882em]@广州克而瑞首席分析师肖文晓
[size=0.882em]目前具体细则未出,按原政策执行。买家申请公积金之前,新规实行之后,可以提高二手房交易的效率,降低赎楼环节的中介费用,对于二手房交易是个大利好。


[size=0.882em]执行新规的关键在于房管局和银行两个交易主体部门的无缝对接,从技术环节上把可能蕴含的风险降到最低。卖家需还清贷款,此操作可在手机银行app上申请提前还贷,打款后收到贷款还清的短信通知即可。


[size=0.882em]由此看来,新规颁布到落实执行还需要一定时间,让我们拭目以待。





[size=0.882em](图源摄图网,已授权)



[size=0.882em]新规引发热议

[size=0.882em]专家提醒注意潜在风险



[size=0.882em]新规一出,引发新一轮网友热议。


[size=0.882em]@单项旅程:这能省下不少钱啊,比如过桥资金、赎楼贷、公证费等......


[size=0.882em]@强:强烈支持!以后再也不用提前还款、还清贷款、解除抵押,交易的效率提高很多!


[size=0.882em]@dandan:赞同!以后投资房产更方便了!可以在更短时间内将房子出手,交给下一个人接盘了!


[size=0.882em]那么是否存在某些风险点值得注意呢?小编特地咨询了律师朋友。


[size=0.882em]一问,风险还真有!比如抵押人主体和借款人主体不一致,容易产生一系列实际操作问题.....导致主体的权利关系变得复杂。


[size=0.882em]所以,这项新规的顺利实施,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与之相适应的具体细则加以完善。


[size=0.882em]据了解,《民法典》订立后,最高院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订立相关司法解释!我们也相信新规的风险点会被提前规避并规范好。


[size=0.882em]对此,你怎么看?


[size=0.882em]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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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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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3 22: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漏洞太多了,以前有买方在拿到房产证后不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直接抵押给放贷公司套现跑路,卖家只得到首付款。现在好了,买家即使拿到产权证后去银行办理了抵押手续,也可以马上转手,这时原房主很可能还没收到银行的放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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