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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调控楼市基调:“住房不炒”才是正确定位,需积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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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4 10: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有灵审稿:知新
“房价”是当代人非常关注的一个重点名词,同样地,有关民生的问题就是中央要解决的问题。据新华社11月3日受权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简称《建议》)中,将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基调也被定了下来,仍旧将“住房不炒”视作最正确的定位。

有关“住房不炒”这个观点最早是在2016年底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的,而从那之后,各类有关房价、房地产等相关领域的政策制定都必须严格遵循该思路。此次《建议》内容的出现,更加坚定了有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相关定位。事实上,中央每次提出该基调的前提,都是某些地方的房地产市场过热,或者存在过热的苗头。比如说在今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就强调了“住房不炒”的相关理念,而提出该理念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某些城市在走出疫情影响之后,房价出现了大幅度反弹且销售火爆的现象,而房价也水涨船高,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我国态度一直都非常明确,那就是绝对不将房地产带来的收益作为短期内刺激经济发展的手段。对此,严跃进表示有关住房消费最大的干扰,就是必须要加大力度打压各种“炒房行为”,毕竟住宅的意义本质上,是为了给居民消费提供更大的空间,而并不是要借此“发财”。2020年初,我国楼市在疫情的影响下一度跌成负值,但随着疫情影响的逐渐消散,楼市也迎来“回春”。目前的总体情况为供销渐旺,商品的销售额度达到115647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7个百分点,但是同时也存在分化明显的问题。社科院倪鹏飞主任发表观点,称目前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上升速度飞快,但相比之下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的下降速度则比较快。同时,在同一个城市中不同的消费圈也带来了不同程度上的分化。

鉴于这样的特点,本次《建议》中提出了一项“因城施策”的方案,即在“住房不炒”的前提下按照区域特性发展相关房地产企业,同时在扩大内需的大方向中,对住房消费进行合理的刺激,而绝对不是像以前一样无休止地炒热房价。


免责声明: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部分信息参考:人民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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