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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苏州三幅地块成功出让,成交总价超48亿! 其中,苏州嘉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嘉盛集团)拍下吴中太湖新城67号地块,成交总价7890万,这并没有引起市场注意。
1、该地块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不得更名。 2、住宅户型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包含公摊面积及套内面积),成品住宅(6层及6层以下住宅除外)比例应达到100%,且装修标准不低于1500/平方米。
1、须与当地相城区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协议主要要求:乙方须引入1家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年) 《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中的互联网服务和零售行业企业。
2、该企业在地块成交之日起50日内须在苏州高铁新城区域内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如乙方未达成本条款上述要求,本宗地则须整体自持,不予办理预售(销售)许可证。 3、乙方、直接绝对控股乙方的公司或其直接绝对控股公司须在苏州高铁新城区域内,建设研发类产业项目,并须在竞得产业项目地块之日起5年内完成建设及产业研发相关投入总额(含土地取得成本)不少于30亿元,产业项目建成后5年内在高铁新城区域缴纳税收不少于10亿元(税收不含房地产税、建筑等相关税费),本宗地预售(销售)需与建设及产业研发相关投入相挂钩,住宅的允许预售(销售)面积按产业的实际投资额分批发放。
第一、竞买人或竞买人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年合并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亿人民币。 第二、受让人自持全部房产和土地,通过土地复核验收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 第三、10年后可以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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