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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青岛回应“楼市松绑”:之前是征求意见,以正式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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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0 17: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0日,由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青岛市房屋交易中心联办的“青岛网上房地产网”发布了“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活动规则,其中关于限购、限售的“规则”被外界解读为调控松绑,引起全国关注。14日,事情出现反转: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通知,“征询意见期间网传的内容与本通知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发布为准”。相关工作人员回应新时报记者称,此前为征求意见稿,活动规则以14日发布的为准。根据最新通知,活动规则取消了原先“限售期5年改为2年”“限购认定标准”等内容。



在青岛市住建局官网挂出的最新通知中称,根据《关于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屋中介机构参加“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会”的通知》安排,经征询各方意见,形成了《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活动规则》,现予发布。征询意见期间网传的内容与本通知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发布为准,请注意区分并遵照执行。

新规则共有7条,征求意见稿中活动规则原为9条。新时报记者对比两个版本后看到,新规则在表述上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此前引起外界热议的活动期间楼市限售、限购政策重新界定,并且删除了人才购房、外出求学在校生购房内容。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在限售方面,活动规则第5条规定,“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1套以上原有住房新购1套住房的,原有住房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并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并办理委托代理合同网签备案后,即可对新购住房的买卖合同予以网签备案。”而正式规则强调,“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原有住房新购住房的,新购后家庭拥有住房不应超过2套,且出售的原有住房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2018年4月18日之后新购的住房仍需执行满5年上市的政策)。”对比之下,向外界传递了限售5年的政策仍未发生变化。



此前发布的“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活动规则

在限购方面 ,征求意见稿第4条规则称“继续执行限购政策,但对由于继承、拆迁等原因,居民家庭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共有份额的,不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过去则“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这在外界看来是于房屋拥有套数方面进行了调整或放松,有突破限购之嫌。而在正式规则中,上述表述予以删除,强调“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继续执行限购、限售政策”。

今年3月,青岛市住建局发布通知,将主办“2020青岛百日万店消费季网络房展会”,作为青岛市政府“2020年百日万店消费季”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次网络房展为契机提振市场信心,恢复市场活力。参展企业为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参展项目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手房。

征求意见稿的规则发布后,外界认为有关条款是对限购、限售的变相“松绑”,有“示范效应”,尽管期限只有100天,其实是避免政策影响大。而今在引起全国关注后,青岛又撤了回去。今年以来,各地频频出现了楼市政策“一日游”的情况,此前河南驻马店、陕西宝鸡、浙江海宁等地放松楼市调控的政策均在引起关注后撤回。



最新活动规则:

1.按照消费季“商家优惠、政府补贴、金融助力”的要求,倡导参展企业开展打折促销、团购优惠、推出特价房、给予二手房租售交易佣金优惠等活动。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参加房展、开展各类优惠活动、房屋成交量高的,在本年度信用评价中分别予以加分。

3.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承租人享受提取公积金支持。

4.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继续执行限购、限售政策。

5.鼓励改善型住房需求,出售原有住房新购住房的,新购后家庭拥有住房不应超过2套,且出售的原有住房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2018年4月18日之后新购的住房仍需执行满5年上市的政策)。

6.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可以按照规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青岛市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7.网络信息平台应当核验房源信息发布机构资格、人员身份和房源真实性信息。对违规发布房源信息的机构及从业人员,网络信息平台应当删除相关房源信息并限制或取消其发布权限。

新时报记者:罗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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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0 17: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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