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这样的。那个人,是老板新招人员工入室盗窃我个人财物行李箱,我想告它不当利获取他人财物。
时间2020年前1月13日在一家河南人在深圳龙华观澜大水坑二村开一家鑫X旺精品超市上班,由于睡比较晚东西流落在公共宿舍里面,1月14日起身离开深圳为了方便回家回来再回来拿工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3月25日回来深圳就发现一张图片被一个陌生男的拿走,图片是一位老板他女孩拍照給他的后来就转給我就,由于非常着急金额报案警情就说350左右。老板试图利用赔偿金摆平这件事,有图有真相,就是不抓人,就是说这个老板没有他提供他人信息,不可能要不然当初是怎么联系这个人工作对吧,人是他来的。就是不想帮我立案次日前几天2021年9月份信访时候跟他们民警说过欧要表示提供证据材料,去了时候也没说让我补充证据材料,包括去年就没有给过我不予立案通知书现在说我东西不属于盗窃行为,只能说我被人家清理没人要东西带走。【2】还说我没有证据,也就是说我没有办法表达清楚我东西价值多少 ,就是这个意思,由于当时着急忘记里面什么东西。如果可以重新申请立案我足够证据材料。公安经调查结果没有对方留下身份证信息和手机号是否构成盗窃罪?该如何立案侦查。【这一家超市商家夫妇缺德】走时候曾经咨询过口头承诺,假装什么都没看见。
内容来自 Android 手机客户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