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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1~
据称:吴X欢,受害者22岁,一名大学生,应届学生 本科英语专业,
在小微型一家民办私人公司机构学校兼职初中英语老师,现因涉嫌违规无劳动合同,欠薪给应聘老师劳动工资问题金额涉嫌2500元余额。企业单位信息企业名称:深圳市今X教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税号:91440300MA5F5RE26N企业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26区乐添广场A402企业电话:137138XXXX开户银行:暂无信息 银行账户:暂无信息。
【1】在去年的七月份我到一家培训机构面试,那里的机构负责人是知道我仍然是在校生,也知道我九月份回学校是大三开始,那个时候我们是没有合作关系的,直到今年的一月份的时候,因为他去年十二月份就提前问了我一月份放假的时间,然后就通知我一月十号开始正式上班。
【2】然后寒假的时候我在那边上班,上到了二月五号,中间休息了几天,总共上班的时间是二十二天,在这中间,我有去问过他关于那个工资的问题,他跟我说,就按照暑假的时候面试所说的,以实习生的那个工资来给我算,然后我就说那关于课时费这个情况怎么来结算呢,他跟我说要等到就是两个月的试用期过后,才能拿到那个课时费,然后我暂时就没有说什么,后来在寒假一月份的时候,我又去找了他一次。他还是坚持这个说法,我也就打算做完寒假不做了,直到最后一天上班时,也就是我结账要走人的时候。二月五号他把我叫到办公室去,当面跟我说,这个实习生的底薪是三千五,但是因为觉得我优秀,然后就直接把那实习生应该做两个月的浓缩成一个月,也就是寒假的那一个月上班的就够了。然后,等到下一次暑假的时候去机构上班是直接按正式员工的工资,四千块的底薪,然后再加上课时费来一起算。
【3】所以呢,我在寒假的时候,我就接收了那个底薪三千五,然后到了这个暑假,他六月二十号在微信上给我发消息,问我暑假放假的时间,然后呢,我从七月二十三号开始在机构里面上班,上到八月七号的时候,他给我结算七月份工资时候,我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他还是以三千五的底薪来给我算,然后也没有课时费,所以我就跟他手机上聊了之后,又在办公室当面谈了关于工资的问题,但是他这边就直接否定了之前的那个说法说浓缩成一个月,然后底薪变成了四千,然后再加课时费。他现在不承认这一点,所以呢,我就想要以劳动法律里面这些相应的条例来维护我合法的权利。
【4】我之前都没有了解过,关于教育培训机构,应该要求教师一定要毕业生,而且又有教师资格证,才能进行正常的上课。但是我提前跟他们机构里面说明了我还是在校生,是去年九月开学才大三,他们这边也同意,就是让我寒假的时候去授课,寒假的工资我接受的了。但是暑假他又让我去上课,给我的工资我接受不了,所以这种算不算就是一种有利于我条件,去告他违反了教培行业的规则,因为聘用我未毕业的在校生。
【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做了共15天。
【6】后来结账2587元,与按正式员工薪酬相比,仍然相差2500元余额。
举报投诉人:吴X欢
日期:2021年8月19日
法律咨询-劳动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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