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公安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鹳
https://p3-sign.toutiaoimg.com/tos-cn-i-axegupay5k/0cc8b1e3f24040788d732ced2342290f~tplv-tt-large.image?_iz=30575&lk3s=06827d14&x-expires=1705571850&x-signature=Ypt7bo82oXYnqKgxcspGbYRN%2FpY%3D2024年1月8日上午,康县公安局大堡派出所接辖区群众高某报警求助称:其家中飞来一只疑似受伤的动物,请求处置。接警后大堡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救助,在县局森林大队的协助下,经联系康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确认,该鸟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鹳,目前已将受伤的黑鹳移交野生动物保护机构进行进一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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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黑鹳为鹳形目鹳科鹳属鸟类,俗称乌鹳、老鹤。黑鹳上体羽毛黑色、并带有绿紫色金属光泽,胸腹部羽白色,嘴、腿均红色。主要栖息于大型湖泊、沼泽和河流附近,繁殖于崖壁或者高树上。常单独或成对活动,性机警而胆小,听觉和视觉发达,人难以靠近观察。由于黑鹳近年数量急剧减少,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级,其珍稀程度不亚于大熊猫,故被誉为“鸟中大熊猫”。
警方提醒: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消息来源:大堡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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