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一体化审批、跨城互认……深圳出台23条措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2月4日讯(记者 胡津玮)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为切实推进惠企纾困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精准帮扶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振市场信心,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正式印发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环境
第一部分是“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环境”,包括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审批服务、压减许可审批时限、优化许可审批事项、推动许可审批跨城互认、扩大3C免办便捷通道、开展商事登记帮办服务。市市场监管局方面透露,这6条措施是推进准入准营便利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比如,措施进一步压减许可审批时限,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现场审查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对于现场审查发现存在一般缺项的企业,采取先通过后整改的方式,帮助企业加快取得生产许可资质。此外,还将推动许可审批跨城互认,推进与广州市、中山市食品许可跨城互认试点改革,加快实施食品经营企业中央厨房配送资质互认、餐饮管理企业资质互认、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资质互认,实现企业“一地办证、多地经营”。
助力市场主体提升竞争力
第二部分是“助力市场主体提升竞争力”,包括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深化实施专利转化计划、提供普惠技术服务、助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创新企业名称保护机制、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深入推进实施深圳标准认证、发挥信用体系助企作用、规范涉企收费。
据悉,这9条举措是深圳市场监管局聚焦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质增效,推出的系列支持服务举措,提出将提供普惠技术服务,推动大型检测仪器设备尤其是高端仪器设备向企业开放共享,满足企业研发、检测需要,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中小微企业提供委托检验5折收费优惠政策。
加强相关重点行业帮扶
第三部分是“加强相关重点行业帮扶”,包括加大食品产业帮扶力度、助推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加大生物医药产业扶持力度、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据悉,这4条措施聚焦培育重点行业产业发展,着力清除行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赋能行业企业有效提升竞争力,降低合规经营风险,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如在预制菜产业方面,将以打造全国预制菜产业发展高地为目的,推进预制菜生产许可工作,加快制定我市预制菜产品的市场准入措施,加快推进深圳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此外,还将便利化生物医药研发用特殊物品出入境,探索试点建立机构“白名单”、生物医药研发用特殊物品进口正面清单,对纳入“白名单”的机构进口正面清单的特殊物品,不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第四部分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包括审慎实施产品质量监管、审慎实施广告监管执法、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运用、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包容机制。这4条措施坚持监管规范和支持发展更好结合,着力打造包容审慎和宽松有度的监管机制,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出对27类轻微广告违法行为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和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不予处罚。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方面透露,将抓好23项措施落地见效,维护好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环境,激发激活市场主体存量,做大做优市场主体增量,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坚实的市场监管力量。
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激发市场活力 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精准帮扶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振市场信心,更好服务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1、 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环境
1. 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审批服务。全面恢复市、区、街道三级大厅窗口服务,开通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咨询窗口,加挂“‘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牌子,推进行政审批二次不予受理即上门服务,提供事前合规指导。
2. 压减许可审批时限。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现场审查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对于现场审查发现存在一般缺项的企业,采取先通过后整改的方式,帮助企业加快取得生产许可资质。压缩化妆品企业新办生产许可证时限,将符合条件的化妆品生产许可核发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
3. 优化许可审批事项。取消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班最大生产份数限制,不要求仅从事食品经营管理的企业办理“食品经营管理”项目的经营许可。允许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餐饮单位开展集体用餐配送经营活动。支持食品行业新业态的探索,推进深圳市食品经营连锁化标准化的发展。
4. 推动许可审批跨城互认。推进与广州市、中山市食品许可跨城互认试点改革,加快实施食品经营企业中央厨房配送资质互认、餐饮管理企业资质互认、利用自动设备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资质互认,实现企业“一地办证、多地经营”。
5. 扩大3C免办便捷通道。对 CCC(中国强制认证)免办证书申办量较大的企业实行自我承诺、自我填报、自动获证,便利企业快速通关。
6. 开展商事登记帮办服务。选派服务专员到园区驻点服务,提供商事登记政策宣讲、问题咨询和业务办理等服务,提供“跨区办”“集中办”“立即办”“专人办”等绿色服务通道。
2、 助力市场主体提升竞争力
7. 发展知识产权金融。组织深圳各主要银行类金融机构为深圳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服务,鼓励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为企业提供专利权质押许可登记全流程服务,助力企业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
8. 深化实施专利转化计划。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建设专利开放许可试点信息化平台,鼓励高校院所、国有企业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的专利技术参与开放许可,降低市场主体技术获取成本和交易成本。
9. 提供普惠技术服务。推进公共技术平台开放共享,推动大型检测仪器设备尤其是高端仪器设备向企业开放,满足企业研发、检测需要。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中小微企业提供委托检验5折收费优惠政策,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菜单式免费的技术咨询与培训服务,强化企业科研能力培育。
10. 助力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重点面向物流、专精特新等领域,对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评价,推动提升园区所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服务企业安全发展。
11. 创新企业名称保护机制。贯彻落实《商事主体名称登记驰名商标和知名字号保护办法》,建立企业驰名商标和知名企业字号的事前保护机制,保护驰名商标和知名企业名称权,降低企业名称权维权成本。
12. 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引导和扶持企业开展质量攻关和技术创新,推动企业以数字化手段实现质量创新服务升级。围绕打造一流竞争力企业实施“卓越企业启航计划”,加强自主品牌建设、评价和推广工作,助力深圳优势企业深度融入全球供给体系。
13. 深入推进实施深圳标准认证。聚焦“20+8”产业集群,根据产业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强化标准引领作用,计划新增30个认证目录、100个深圳标准认证产品。助力行业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
14. 发挥信用体系助企作用。加快推进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大数据实验室工作,不断拓展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探索以数据为核心的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商业数据流通、跨区域数据互联、政企数据融合应用,进一步发挥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
15. 规范涉企收费。聚焦企业反映突出、社会关注度高的收费问题,重点针对不执行政府定价、强制服务并收费、利用行业地位违规收费等行为开展检查,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 加强相关重点行业帮扶
16. 加大食品产业帮扶力度。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和食品安全总监、食安员履职能力提升帮扶工作,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为全市食品经营企业提供零费用的线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发证、食品安全量化评级“提A”评估指导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17. 助推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东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推进预制菜生产许可工作,加快制定我市预制菜产品的市场准入措施,规范推动预制菜企业高质量发展。
18. 加大生物医药产业扶持力度。强化企业药品注册、生产审批指导,助力企业提升许可、研发、注册等审批速度,搭建药品审评大湾区分中心与药品研发生产企业的沟通桥梁,推进更多品种、更多项目尽快产业化。便利化生物医药研发用特殊物品出入境,探索试点建立机构“白名单”、生物医药研发用特殊物品进口正面清单,对纳入“白名单”的机构进口正面清单的特殊物品,不需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
19. 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完善网络交易经营主体亮照挂标服务系统,共享平台内电商经营者监管风险信息和信用信息,协助平台企业落实平台内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性审核、平台数据报送、违法企业协同治理等主体责任,减轻平台管理压力,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发展。
4、 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20. 审慎实施产品质量监管。以风险研判为前提、信用等级为基础,建立中小企业产品质量问题“问诊康复”新机制。综合采用“过罚相当”分类执法处置、一企一策“工具包”发放、整改复查“回头帮”、产品质量“快检+管办服”等措施,保障不合格产品“清零”的同时,提高企业抗风险安全发展能力。
21. 审慎实施广告监管执法。包容审慎妥善处理涉嫌违法广告案件线索,加大广告案件指导力度,对27类轻微广告违法行为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和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不予处罚。
22. 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运用。实施动物诊疗机构分级管理,建立动物诊疗机构量化分级标准,将动物诊疗机构由高到低评为A、B、C三级,建立科学监督抽检机制,减少对被评为A、B级动物诊疗机构的年度抽查比例,减轻监督检查给企业的负担。
23. 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包容机制。对涉及特种设备逾期未年检的行政处罚,未造成不良后果、及时整改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缩短行政处罚信息的最短公示期。对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或逾期未年报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经申请核实确受疫情影响的,删除相关异常信息。对逾期一年未年报的企业,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指导年报填报,推进完善信用包容管理。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a{text-align:justify;} 来源:深圳新闻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