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哄抬房价!衡东县发布促楼市发展“14条”
来源:【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25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卜岚)近日,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措施》内容涉及首付比例、购买优惠、公积金贷款额度等14条措施,指出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控政策,严禁哄抬房价,严禁恶意跌价,防止商品房销售价格大幅波动。
《措施》明确,衡东县将统一执行6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首付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30%,贷款额度可达到所购住房价款的70%,二套房组合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价款的60%。
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方面,措施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申报商品住宅销售最高价格、平均价格、最低价格。
发改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价格进行明码标价监制,监制后需要调整的,应先备案,再予调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控政策,严禁哄抬房价,严禁恶意跌价,防止商品房销售价格大幅波动。
同时,衡东县提出,将扩大商品房购买者享受优惠政策范围。凡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并在一个月内全部缴清契税的,由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对同时购买新建商品房又购买车位的,签订网签合同,并在一个月内全部缴清契税的,由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的100%予以补贴。
购买非住宅签订网签合同,并在一个月内全部缴清契税的,由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的100%予以补贴。凡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非住宅的,凭网签备案合同可享受子女就近入学。
今年以来,已有包括青岛、济南、宁波、佛山、郑州、衢州、秦皇岛、南京、湘潭、长沙等至少20个城市先后颁布过放松楼市限购的政策。
从整个衡阳来看,据克而瑞湖南区域数据显示,8月湖南各地级市新房市场依旧维持低迷态势。其中,8月衡阳供应5.36万平方米,环比下跌1%,成交11.06万平方米,环比下跌5%。
尽管衡阳今年来商品住宅供求较为稳定,但库存却持续高企,去化周期不断攀升,截止到8月底,衡阳商品住宅库存量达到了422万平方米。虽然8月去化流速11.89平方米/月,仅次于岳阳,但整体去化周期仍攀升至了36个月。
“8月湖南各重点地市新房市场表现低迷,客户信心不足,商品住宅成交量持续下跌,短期来看楼市将持续冷清,金九银十难以再现。”业内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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