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公证处出具深圳首份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文书
https://p3-sign.toutiaoimg.com/tos-cn-i-tjoges91tu/THJl8XZ4s4IcDH~tplv-tt-large.image?x-expires=1978437859&x-signature=eaTVEVQ9GVQUSOLpKuZb6aEQ3fw%3D图为公证书页面。(深圳市龙岗公证处供图)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9月13日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王小军)日前,一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被刑事羁押,该嫌犯自愿承担赔偿责任,但暂未与被害方达成赔偿协议。为切实保障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龙岗公证处与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启动赔偿保证金提存协同合作机制,就该案及时出具公证文书,完成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
据悉,这是龙岗区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后办理的首宗案件,也是深圳首例。
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赔偿保证金提存,最常见的途径就是办理提存公证。相较于司法机关提存,办理提存公证的流程更加简单、便捷。
实践证明,开展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有利于充分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可有效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是实现处罚与挽救相结合的社会效果的最佳接合点,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更多法治新闻,请点击:深圳法治发布)来源:深圳新闻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