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Vmiab2vb 发表于 2021-11-8 09:02:41

不合人情,切勿重用

齐国宰相管仲瘸了,齐桓公问他:“群臣当中谁可以做相国?”
  
  管仲说:“只有君主您最了解您的臣子了。”桓公说:“易牙如何?”管仲回答:“他杀死自己的儿子来顺从国君,不合人情,不可任用。”桓公问:“开方怎样?”管仲回答:“他背弃自己的父母来顺从国君,不合人情,不可亲近。”桓公问:“竖刁呢?”管仲回答:“他阉割自己来顺从国君,不合人情,不可宠信。”管仲死后,齐桓公没有采纳管仲的意见,还是任用了那三个人,于是,这三个人包揽大权。桓公死后,易牙和竖刁借助宫内有权势的人杀死了诸位大夫,立公子无诡为齐国国君。太子昭逃亡到宋国。在这之前,齐桓公病重在床,五位公子却各自结党争夺君位。桓公死后,几个公子互相攻打争战,宫中无人主事,也没有人敢去料理桓公尸体。桓公尸体丢在床上六十七天,尸体腐烂,所生蛆虫都爬出了门外。
  
  齐桓公为什么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用错了人。他只看这三个人对他个人的表面态度,而没有客观冷静地考察分析他们的真实品格,没有看破他们的险恶用心。更为严重的是,管仲已经明确地点出了要害,他仍然执迷不悟。管仲之所以不同意重用这三个人,归结起来就是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合人情”。用人用人,起码要用正常的人。易牙为了讨好国君,居然可以杀死自己的儿子,可见此人心地之残忍。一个连自己亲身儿子都忍心杀死的人,他会真心忠于国君嗎?他会顾及他人生命吗?他会把国君的生死看在眼里吗?开方为了顺从国君,居然背弃父母,竖刁为了迎合国君,居然可以残害自己的身体。《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毁伤身体本身就是一种不孝的行为,何况是自己残害自己呢?一个不孝父母、不爱自身的人,他会真心去爱国君吗?他会诚心善待他人吗?轻率任用心地残忍、无情无义、阴险狡诈之人,怎能不给自己招来祸患呢?
  
  当今社会,像易牙、竖刁这样为了讨好上司而做出如此残忍之事的人可能没有或者极少了,但是,类似开方那样背弃父母,或者做出种种违背常情之事的,可能仍不少见。比如个别女性宁愿牺牲自身尊严陪床、个别下属宁愿牺牲健康陪酒以换得上司重用的情形也不少见。要想杜绝类似不合人情之事,一方面需要个人提高自身素养,一方面也要依靠用人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
  
  任用之事非儿戏,不合人情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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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空城 发表于 2021-11-8 09:13:21

说的跟真的一样

淡淡紫盈 发表于 2021-11-8 09:43:10

说的跟真的一样

烟觉未烬 发表于 2021-11-8 09:52:28

说的跟真的一样

logous 发表于 2021-11-8 10:15:04

学习了

东海翻船 发表于 2021-11-8 10:42:55

学到了,哈哈

琴箫和旋 发表于 2021-11-8 10:51:49

很有道理

灰色的绯红 发表于 2021-11-8 10:54:16

很有道理

ericchang7 发表于 2021-11-8 11:08:49

很有道理

@Xizi_6asTRcqI 发表于 2021-11-8 11:24:45

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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