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浙江宁波鄞州区惊现村委会滥用公权力非法倒卖基本...
曝光浙江宁波鄞州区惊现村委会滥用公权力非法倒卖基本农田谁来买单?事实经过:
我们是浙江省宁波市原鄞县四个村的农民代表︰计志浩,电话:13454793486 ;郁素英:18867875812 ;李福龙∶13362875990 ;郁庆丰:15557099692 ;现向社会和各大媒体实事求是反应我们四个村的农田土地被非法倒卖的事实真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鲍家村书记:鲍泽民
全村共计土地一千五百余亩(其中宅基地四百余亩)
肖皋村书记∶郁伟宝
全村共计土地九百四十余亩(其中宅基地一百余亩)
干屯村书记:郁国安
全村共计土地二千三百余亩(其中宅基地一百九十余亩)
钟公庙街道
铜盆闸村书记:应宏昌
全村共计土地一千八百余亩(其中宅基地二百余亩)
以上四村土地共计六千多亩已被全部征用,涉及资金大约六百多亿左右人民币。
并且如此大规模征用农民土地用于商业开发是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
其中四个村的宅基地共计九百余亩被四村书记伙同街道鄞州区新村拆迁办侵吞一百多亿元人民币巨额资金去向不明,按照鄞州区100号文件第17条规定宅基地多退少补,当时四村农民代表联合举报黑恶势力侵吞集体资产举报材料,自2016年举报上级有关各部门多次举报至今未查处,无结果。
以上所说全是事实,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和媒体下来基层实地了解农民的心生,不要听信这些基层干部的花言巧语,这些基层腐败滥用各种方法恶意剥夺强抢农民集体资产,侵吞历史自然资源,集体农民生产生活命根子、保命资产,强抢剥夺农民一切承包田。都是鄞县基本农田种粮基地,保护区一级耕田,他们的所做所为都是欺上瞒下的手段,都是非法的。
综上所述,发生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非法倒卖国家基本农田,就是典型的非法倒卖土地案。四个村在征用农民基本农田时,村委会没有公开征用相关信息,没有公开被国家征用的基本农田的相关审批手续,没有公开征集村民意愿,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居委会)重大事项都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必须是本村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到会参加,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表决通过的某项事宜才是合法的,如果村委会(居委会)没有走这些程序,就是违法行为。而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在征用土地赔偿款的来龙去脉上没有履行这些法律程序,显然是不合法的,村委会没有依法张榜公布赔偿款的来龙去脉和分配方案不均、不合理等,没有向村民公布巨额资金的具体去向,是否入了“小金库”?村委会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严重违背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在分配资金中,村委会存在分配不均,是否有优亲厚友嫌疑?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行为?村民按照人口分配的一万多元是怎么来的?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分配标准码?其余的巨额资金去向为什么不公布?难道你们想私分?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抄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基本农田保护法》第十二条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时,不得改变土地承包者的承包经营权。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是红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和改变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用途,国家红线坚决不能触犯!
中央一直强调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可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的行为做到了以人为本、依法治国了吗?你们利用地方权力,欺压百姓,欺上瞒下,和中央背道而驰,对抗法律,灭绝人性,剥夺我们村民百姓的生存权,拿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当儿戏,你们的良心何在?我们在地方是本分的农民,我们从未犯过法律,你们为何要如此坑害我们村民百姓?难道你们真的如网络上所说的与民争利吗?你们胆敢以身试法?
村委会是地方老百姓的父母官,是地方一级政府,你们的一言一行都将影响国家的形象,你们的言行,老百姓都将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公权力是否存在私用,都将影响地方政府的外部形象,公平公开公正执法,才是我国长治久安的根本国策 。
中共中央政法委主办的报纸《法制日报》曾在2020年2月23日刊登评论员文章,有这么一段话说得很好:"把知道的真相告诉大家,是一种正义;把明白的常识告诉大家,是一种责任;把目睹的罪恶告诉大家,是一种良知;把了解的事实告诉大家,是一种道德;”我们现在把亲身遭遇 的事实真相在网络上公开,揭露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鲍家村、干屯村、肖皋村和钟公庙街道铜盆闸村书记一手遮天,非法倒卖国家基本农田,强制变卖农民宅基地,私设“小金库”,涉嫌非法占有集体巨额资金等种种不法行为。
我们村民强烈要求村委会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依法公布被征用的基本农田所有赔偿款,依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资金分配问题,公开资金分配方案信息;强烈要求所有资金都要依法分配到人,坚决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强烈要求依法追究村委会相关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
申诉人计志浩、郁素英、李福龙、郁庆丰等表示,一定会坚持维权到底,并且再次向上级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反映,要求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鲍家村委会和钟公庙街道铜盆闸村委会承担一切责任,并向有关新闻媒体揭露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鲍家村委会和钟公庙街道铜盆闸村委会的种种违法行为与腐败内幕,让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为何政府的领导还在包庇不处理呢?让全国网站的网友来评论吧!请求政府实事求是依法公正处理;并且,请求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法律援助,并且向上级政府部门讨一个说法,还我们弱势群体一个社会公道,为盼!
申诉人:计志浩
身份证:330227194102065258
申诉人:郁素英
身份证:33022719630312492X
申诉人:李福龙
身份证:330227195206612527
申诉人:郁庆丰
身份证:33022719600703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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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真的很羡慕 哎,看着很无语 说的跟真的一样 很有道理 学习了 哎,看着很无语 学到了,哈哈 学到了,哈哈 顶一下